連日來,一場圍繞近期一起空難新聞報道的爭辯,成為荷蘭媒體、民眾等社會各界街頭巷尾熱議的一個話題。爭辯再次提醒人們:新聞報道應堅守職業(yè)道德底線。
事情源于上周發(fā)生在的黎波里的空難。一架由約翰內斯堡飛往的黎波里的空中客車飛機在降落時墜毀,造成包括61名荷蘭人在內的103人死亡,唯一的生還者是9歲的荷蘭籍男孩——魯本。
墜機事件發(fā)生后,各路媒體蜂擁而至,而魯本也很快從媒體那里獲得了“的黎波里奇跡”的稱號。一時間,這名在空難中失去了父母和11歲哥哥的男孩成了媒體追逐的對象,特別是少數(shù)荷蘭媒體,竭盡所能展開報道,個別媒體甚至通過醫(yī)生直接對魯本進行電話采訪,并拍攝到魯本在病床上臉龐浮腫的照片。在對這起空難事件的報道中,大部分媒體只有外圍信息的介紹和遠距離拍攝的照片,而極少數(shù)媒體則將魯本的大幅特寫照片登載在頭版上。
媒體的新聞報道,自然要滿足公眾的知情權,追蹤、深入報道也很常用。但是,媒體同樣要意識到自己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約束。在對魯本的報道中,尊重幸存者的隱私權和未成年人的保護權等等,是同樣重要甚至更為重要的準則。
可以想見,經(jīng)歷了一場空前大劫難后的魯本在承受著怎樣的悲傷和痛苦,而這又將在他的心里留下多么巨大而長久的陰影。在與記者通話時,當魯本意識到自己并非與家人通話而是與記者連線時,“立刻痛哭流涕,顯然他甚至并不知道(他所乘坐的)客機已經(jīng)墜毀,他的父母和哥哥已經(jīng)不在人世”。
這樣的事實告訴人們,報道魯本,少數(shù)媒體應更多從幸存者的身心健康著想,應在“權利”之間找到平衡和分寸,不能采用“極端”手段來報道這名年幼的幸存者。只有如此,媒體才能擔負起應盡的責任,才不至于打破職業(yè)道德的底線。當然,如果以幸存者的報道為由頭去追求“轟動效應”和商業(yè)利益,則離“底線”就更遠了。
事實上,個別媒體報道魯本的做法,招致很多荷蘭民眾的指責,荷蘭官員也表達了不滿。有荷蘭民眾評論說,新聞報道可以非常深入,但是少數(shù)媒體對魯本的報道卻悖于新聞職業(yè)道德。前往利比亞協(xié)調處理空難善后事宜的荷蘭外交部官員克倫伯格在獲悉有關新聞報道后說,人們必須尊重這名承受巨大悲痛的男孩,“我們應該確保他的隱私得到更好的保護”。荷蘭資深媒體人埃夫斯認為,魯本成為這起悲劇的中心,但媒體報道應有一定的限制,“對其本人(魯本)的采訪報道已經(jīng)超過了界限,孩子不應該受到驚嚇!”
現(xiàn)在,魯本已回到荷蘭。讓這名男孩平靜地療傷康復,可能是最重要而又最合適的幫助。時間的流逝,或許可以慢慢撫平魯本傷痛的心靈,但由這次空難事件而引發(fā)的新聞報道之辯,卻應長時間地為人們所思考、記憶。任何新聞報道,都應堅定遵守職業(yè)道德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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