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務公開無疑是當今農村的一大“疑難雜癥”,村務公開的重點與難點又在于財務公開。不少地方根本沒有公開的概念,而有的地方,公開是公開了,然而正如永春那個村的公開那樣,所公開的是一本糊涂賬,不公開的時候村民們對村里的收支糊里糊涂,公開了,卻也沒有變成明白賬,而是讓人“霧里看花”,形式上是公開了,實際上村民最關心的問題,那些最實質的問題,還是不知所云。
很多地方的村民,面對強勢的村干部不公開或者公開的糊涂賬,往往只能私下發(fā)幾句牢騷,無可奈何,更不會想到政府也有監(jiān)督村務公開的義務,當政府部門不作為,或者作為不力時,更不會想到要讓法律來強迫政府履行這種職責??上驳氖?,永春的這兩位村民卻對此有著清醒的認識,為了將村里公布的賬目看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他們知道,雖然從法律與制度上講,每個村民都對村里的賬目有知情權與監(jiān)督權,但是要讓村民真正享有這樣的權利,在今天的中國農村卻絕非易事,村民的努力一般都是白費。村干部少有會將村民的要求當回事,或者不理不睬,或者用那些無關重要的內容來應付一下,或者就是讓你“霧里看花”。在這種背景下,當地政府履行好對村務公開的規(guī)范開展的監(jiān)督責任,讓村務公開成為公開的明白賬而不是公開的糊涂賬,就顯得至為關鍵。中國的大官也好,小官也罷,在他們的意識與行動上所體現(xiàn)出來的,都只怕上級而不怕制度,更不怕下屬,讓下屬去“指導”上司如何村務公開,實在難比登天。
正是居于這樣的“中國特色”,那兩位村民在堅持了兩年的請求鎮(zhèn)政府履行對村務公開的監(jiān)督責任無果之后,想到了用法律的形式來督促政府做這件事。他們這樣做,除了相關的法律與制度依據,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依據是,當地實行的是“村財鎮(zhèn)管”制度——由村財鎮(zhèn)代理核算中心負責全鎮(zhèn)各村的財務核算和管理,并負責審核每季度各村的財務公開表格。因此,如果村務公開做得不規(guī)范,公開賬成為公開的糊涂賬,更是與鎮(zhèn)政府直接脫不了干系。
兩位村民,為了讓法律賦予村民的一些基本權利落到實處,不惜采取了民告官這樣一條中國人最不愿意走的險棋,其法律意識與“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舉動都值得我們給予深深的敬意。接下來,法院如何判決,其實并不是最重要的,在這里最重要的是,兩位村民所表現(xiàn)出來的用法律來維權的意識讓人欣喜,那種勇氣就更讓人敬佩。同時,作為當地鎮(zhèn)政府,即便法院不進行判決,它不也應該主動去督促農村將村務公開真正公開成讓村民一看而清清楚楚的明白賬?地方政府應該最清楚,村務不公開,以及公開的糊涂賬,其中隱藏著多少多么嚴重的問題,也是多少矛盾的導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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