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同一購房家庭只能在本市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廈門“限購令”給國慶樓市潑了冷水——限購令前3天,每天成交量在百套以上,而國慶七天日均成交53套。(見10月10日的《海峽都市報》)
繼北京、深圳、上海等城市推出“限購令”之后,廈門市也實施“限購令”,市民對“限購令”充滿期待?!跋拶徚睢闭蔑@了地方政府遏制高房價頑疾的決心,其積極姿態(tài)值得肯定。但房價未來走勢的決定性因素是市場預期。而用行政“有形之手”去調(diào)控市場“無形之手”,只會付之闕如。如北京實施“限購令”后,市場給出的答案是,“限購令”雖短期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之后北京樓市成交量和房價仍在不斷走高,房價不降反升。這充分地說明“限購令”對樓市調(diào)控作用有限,有時反而適得其反。那么廈門的“限購令”是否會重蹈北京的覆轍呢?正令人糾結(jié)。
首先,“限購令”是一項臨時性措施。“限購令”沒有明確的時間表,是指在一定時間內(nèi)限定購房套數(shù),究竟是多長時間,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這毫無疑問會讓“限購令”大打折扣,如果限購期限只是幾個月或是更短,這樣的“限購令”只不過是玩玩游戲而已,自然難以達到約束的預期。其次,“限購令”明顯是在排外。“限購令”出臺后,看似一樣公平,但購房要提供一年以上當?shù)丶{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這無疑是給廈門高達60%購房比例的外地人帶來了一道難以逾越的坎,實則是在限制外地人買房。這與農(nóng)村城鎮(zhèn)化和關(guān)愛外來工政策不符,是一種購房歧視。第三,“限購令”規(guī)定是反市場的行為。由于“限購令”是以行政的手法調(diào)控市場,是反市場的行為,最終會受到市場規(guī)律的懲罰。因而,對房價而言,“限購令”只能發(fā)揮臨時降溫作用,并不能真正改變市場預期。只要購房市場量還存在,“限購令”就阻擋不了“丈母娘需求”和“假離婚需求”,甚至有可能使“限購令”變成“炒房令”,只會事與愿違。綜上所述,“限購令”只是壓制虛高房價的權(quán)宜之計,就像是一盒“降壓藥”一樣,雖有必要,但非治本之藥。其實際效果很有限,象征意義往往大于實際意義。畢竟,“限購令”只是從供需入手紓解虛高房價的癥結(jié),卻忽略了投機表象背后的動因,即未來價格上漲所帶來的商品房增值空間,驅(qū)動房價進一步上漲。
其實,“限購令”具有濃重的計劃經(jīng)濟色彩,背離了市場經(jīng)濟守則。這種行政干預作用于市場調(diào)控,實則是調(diào)控錯了靶子。虛高房價的罪魁禍首,一是土地財政,二是高稅負,三是缺乏政府公租房,四是開發(fā)商的囤積與炒作,而不在消費者身上??梢姡跋拶徚睢辈]有切中虛高房價的“七寸”,如何能心想事成?相反,把政策當作“萬能藥”,即使有效,難道能吃藥一輩子嗎?
- 2010-10-09樓市“限購令”是不是“降壓靈”?
- 2010-05-05“限購令”別制造假離婚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