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副書記、市長韓正昨日在上海市政府常務會議上表示,上海建筑市場表現(xiàn)出的混亂現(xiàn)象以及監(jiān)管不力,是造成“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為此,我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們深感內(nèi)疚和自責。他指出,為永遠銘記事故的慘痛教訓,市委、市政府考慮把11月15日設為上海城市公共安全日,讓警鐘長鳴…(11月23日《東方早報》)
不管怎么講,上海市“11-15”火災都已經(jīng)成為全國人民心中難以愈合的傷痕。曾經(jīng)的闔家幸福,鄰里和睦,友情融融都在一瞬間被熊熊大火無情埋葬?;馂陌l(fā)生后,一方面,上海市委、市政府、武警消防等各方緊急救火,救治傷員,安排善后;另一方面,上海市民深情祭奠,守望相助,共克時艱都讓我們看到了不屈不撓、團結奮進,越挫越勇的“上海精神”。
在這樣的語境中,為了銘記火災痛楚,吸取經(jīng)驗教訓,維護城市安全,設立“城市公共安全日”不僅有必要,而且顯得很緊迫。然而,筆者認為,“城市公共安全日”不應該是一年一度,對于越來越復雜的城市公共安全形勢,對于生活在城市中的每個人來說,每一天都應該是“城市公共安全日”。
僅僅今年下半年以來,以社會財產(chǎn)和人民生命為代價的城市公共安全問題主要就有:7月16日大連輸油管線爆炸大量原油泄漏事件、7月28日南京拆遷化工廠爆炸廢氣泄漏、8月24日河南航空伊春空難、11月7日上海工廠鍋爐爆裂砸中軌交9號線橋墩、上海“11·15”特大火災。這些事故的接連發(fā)生表明城市公共安全問題已經(jīng)成為當前我國城市建設發(fā)展的一個不可回避的挑戰(zhàn)。如果不預防,不警醒,不行動,城市公共安全問題將時刻影響你我的生活品質(zhì)和社會服務,稍微嚴重的更可能危及國家經(jīng)濟和社會穩(wěn)定。
其實,學者金磊早在2004年就出版過《中國城市安全警告》一書。在該書中,金磊告誡各級政府管理者,對于城市公共安全不僅要在“防與避”上下功夫,更要使“危機是常態(tài)”的憂患意識與加快治理城市薄弱環(huán)節(jié)相結合,從根本上促進建立中國城市應付快速、組織科學、運轉高效的防災難事故應急機制,讓未來城市從容應對疾風暴雨式的隱性與顯性各類災變。從這個角度來講,“城市公共安全日”也應該日日被提及,成為執(zhí)政者和市民每天都必須溫習的“功課”。
遺憾的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國城市公共安全問題并未引起足夠重視。我們似乎已經(jīng)習慣于一遍遍吸取災難事故的經(jīng)驗和教訓,已經(jīng)習慣于在災難事故后重復表達祭奠和哀思??墒牵S護城市公共安全不是一句口號,它必須要求政府和市民發(fā)揮出主觀能動性。
比如,政府機構要及時對公共安全保障體系進行合理制度設計。一方面,必須落實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努力健全完善考核獎懲、激勵約束機制。另一方面,政府部門也要加強自身災難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完善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管體制機制,加強監(jiān)管監(jiān)察隊伍自身建設。除此之外,也需要對廣大市民進行公共安全教育和宣傳,提高公共安全意識,讓城市公眾感受公共安全與城市防災的發(fā)展,讓更多人學會應急避與安全逃生。
亞里士多德曾言:人們?yōu)榱松顏淼匠鞘?,為了生活得更好選擇留在城市。對于一座城市來說,公共安全不僅考驗著執(zhí)政者的決策智慧,也牽涉著每個市民的切身利益。只有將安全責任的警鐘長鳴;將每個人的生命財產(chǎn)納入法制的護佑下;將“城市公共安全日”天天提及并踏實實踐,城市公共安全才能得到最好詮釋,城市也才能讓人們生活得更好。
- 2009-07-03還有多少城市安全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