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義烏勞動密集型企業(yè)遭遇“長工荒”,月薪開出兩三千元的高工資,一周只招到3個人。(《錢江晚報》12月15日)
農民工工資大幅提高后,用人單位依然遭遇招工難,尤其是“長工荒”,筆者認為,原因不在于農民工,而在于用人單位。
不可否認,一個月兩三千元的工資不算低,用工工資由5元/小時提高10元/小時,增幅可不低。但是,必須看到,這所謂的高工資實際上是建立在超長勞動時間基礎之上。按照10元/小時的工資標準計算,2000元的月薪建立在每月勞動200個小時基礎上,3000元的月薪建立在每月勞動300個小時基礎上,遠遠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時間,實質上已經違反了《勞動法》。
然而,作為農民工主力軍的新生代農民工擇業(yè)觀念發(fā)生了大轉變,他們受教育程度遠高于第一二、第二代農民工,普遍是初中、高中畢業(yè),他們對于工資收入要求也不再像第一代、第二代農民工那么高,更看重工作質量。很多新生代農民工寧可從事低工資但低勞動強度的第三產業(yè)的工作,也不愿意在勞動密集型企業(yè)從事高工資、高勞動強度的工作,這是新生代農民工與第一代農民工的一個非常大的區(qū)別,使得建立在超長勞動時間基礎的高工資工作在新生代農民工面前失去吸引力。再者,即使一些新生代農民工暫時沒有找到合適工作,為了暫時有份安定,也只不過把這份工作當成過渡性工作,畢竟他們內心深處就不愿意從事高強度的工作。一旦遇到他們認為理想或合適的工作,就會立馬跳槽,辭去這份高工資工作,這是廣大新生代農民工寧愿選擇低工資可隨時跳槽的零散工,也不愿意選擇高工資的“長工”的根源。
高工資“長工荒”其實又一次警醒我國的勞動密集型企業(yè),也倒逼勞動密集型企業(yè)轉型,企業(yè)要消除招工難,一方面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法律政策,降低工人的勞動時間,不能把高工資建立在長勞動時間基礎上。另一方面企業(yè)必須轉型升級,提高技術含金量,降低工人的勞動強度。
- 2010-07-29控制壟斷高工資不必那么費力
- 2008-10-07高工資不一定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