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3日《京華時報》消息,3月12日上午,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在審議“兩高”報告發(fā)言時,反思“趙作海”案和“天價高速費”案,建議全國司法機關都堅持“有錯必糾”的原則,稱“不能像鴕鳥那樣,明明知道有問題,卻假裝沒有問題”。另外張立勇還建議法院系統(tǒng)在司法政務領域實行雙重領導,并希望刑事案被告人開庭時和辯護人坐在一起。
人所共知,多年來中國司法界的確存在一些問題。這一直是民眾的傷痛和無奈,始終是國家十分重視的問題,然而卻很少有現任的相關“高官”在全國兩會期間或者其它重大政治會議上“直言相告”。
因此,看到上述新聞后,筆者第一感覺是張立勇真是一個“雷人”的全國人大代表。當然,比張立勇更“雷人”的人大代表不乏其人。譬如,55年來“從沒投過反對票”的。
但筆者堅信全國億萬民眾更樂意看到有更多的張立勇這樣“雷人”的全國人大代表參政議政。
作為一個來自基層的高院院長,張立勇肯定深知某些官員面對一些社會熱點事件時,“明明知道有問題,卻假裝沒有問題”,而癡迷“一小撮別有用心的人,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之言辭,且樂于為其自身或其他利益相關而頭頂“烏紗帽”者高唱“贊美之歌”之作為的社會危害性極大。即民眾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傷,有關“公仆”距離“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的宗旨越來越遠,進而影響了黨群、干群關系,最終導致社會不穩(wěn)定因素與日俱增;同時,張立勇對此定然甚為擔憂,所以在全國兩會期間“冒天下之大不韙”,直面中國司法領域的問題,建議“有錯必糾”,甚至“劍指”現行法院體制:目前,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是監(jiān)督指導,不是領導關系,這種體制,好處是保證了審級關系,有利于保護當事人的上訴權。但導致了上下級法院之間的關系非常松散。建議法院在司法政務領域實行雙重領導,包括黨風廉政建設、干部人事選拔任用、經費財務保障。案件的審判仍實行監(jiān)督指導制度。
顯而易見,這是一種真正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這是一種“以身護法”的大無畏精神,這是一種“氣吞山河”的胸懷,這是一個共產黨人應該擁有的膽略,這是一個人大代表應該具備的參政議政之見識和能力。
中國民眾、中國選民,需要的不正是張立勇這樣的人民法官、人大代表嗎?
誠然,說話容易做事難,但張立勇代表在全國兩會期間公開承認法院體系存在的一些問題,直面“趙作?!卑负汀疤靸r高速費”案,并建議全國司法機關都堅持“有錯必糾”的原則,而勇揭中國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在很長一段時期,對刑事審判工作影響最大的,是‘有罪推定’”之傷疤。這事實上就是其作為一個全國人大代表和高院院長的行動宣言。
總而言之,張立勇是為中國司法的良性發(fā)展“苦口婆心”,是為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直言相告”,是替“人民在說話”,是一個真正的人大代表。
因此,筆者認為全國民眾需要張立勇這樣“雷人”的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