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日前宣布,將在今年5月之后推行對十類“重點學生”實施“思想會商”的制度,其中包括學業(yè)困難、思想偏激、心理脆弱、經(jīng)濟貧困、學籍異動、生活獨立、網(wǎng)絡(luò)成癮、就業(yè)困難、罹患重大疾病、受到違紀處分,等等。
且不說“經(jīng)濟貧困”的問題不從經(jīng)濟上而從思想上去“會商”是否對癥下藥,也不說“學籍異動”、“生活獨立”這種純個人問題值不值得、需不需要、應(yīng)不應(yīng)該驚動校方,并上升到“思想高度”,更不說“心理脆弱”的學生被興師動眾地“思想會商”后,究竟是會變得從此心理堅強,還是會給折騰得心理更脆弱,單一個“思想偏激”就讓人詫異不已——思想就不能“偏激”么?
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一個人的行為是決不能“偏激”的,如果向法律范疇外“偏激”,就會受到法律承辦,如果向道德規(guī)范外“偏激”,就會受到道德譴責。但人們也同時知道,惟有思想是無罪的,因為思想的世界只屬于每個人自己,你可以持平和周正的中庸之道,也可以偏左、偏右,你更可以將這種或“偏激”、或“不偏激”的思想拿到臺面上,和別人討論、碰撞、爭辯,批評別人也被別人批評,思想“偏激”可能為部分人所看不慣,卻既不違法,也不犯錯,是每個人的權(quán)利和自由,甚至可以說,整個社會的道德規(guī)范,正是在無數(shù)“偏激”、“不偏激”思想、主張的碰撞、融合與妥協(xié)下,才逐漸形成的。
當代文明社會是思想開放的多元化社會,所謂“思想偏激”,無非是他人想法和大家不同,或干脆說,和提議“會商”者不同,這原本是正常現(xiàn)象,又哪里到了必欲“糾偏”的地步呢?思想本就是自由的,誅心之論,古今中外都飽受批評,對“思想偏激”的學生進行“思想會商”,這種試圖在思想上強行“大一統(tǒng)”的思維模式,似不符合人類的天性。
北大是一所歷史悠久、人文積淀深厚的學府,“兼容并包、思想自由”一直是北大引以為自豪的學術(shù)風氣。自蔡元培時代以來,歷屆北大校方都能秉承、尊重這八字傳統(tǒng),有意識地選用、包容思想傾向和個人風格迥異,但學術(shù)專長突出、教學作風端正的師資。教授、老師是學校雇員,尚有在言行上與學校風格保持一致的需要和義務(wù),學生尚處于學習、成長和思想成熟階段,更應(yīng)“兼容并包”,思想自由是學術(shù)成熟、見解進步的前提和保證,就算“偏激”一點,又有多大問題,以至于要興師動眾去“思想會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