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事的吃虧,不干事的則占便宜,這是一個讓河南中牟縣縣委書記心痛的問題。為解決這個痼疾,中牟縣近期將推行一項“干部工作善抓具體日志制度”,要求全縣1039名科級以上干部每天都要記日志,把每天做的具體事情記上。“如果一個干部一天都沒做成一件具體的事,那就是無所事事?!保?月31日《鄭州晚報》)
不能不承認,這個全員寫日志和建立檔案的方式,把干部每天履職情況記錄下來,本身是件相當好的制度。假如不考慮道德風險,每一個干部辦不成具體事,他是萬萬沒有“奇貨”可寫在日志上,勤政或是懶政,全躍然于紙上,干部會爭先恐后地投入到“抓具體事”、“沒有具體事也要創(chuàng)造具體事來抓”的新風貌。
但恰恰就是“一則日志就讓干部改頭換面”的理論設想,本身又否定了這一行為的必要性。因為靠一張紙的空白與否,就能驅(qū)動勤政熱潮的干部,不是道德圣徒就是良心君子,這樣的“好干部”,又何必通過日志來喚醒他們“抓具體”的熱情呢?只要一句感人的催促,他們就會做出與職務相稱的工作業(yè)績。
那么,我們來設想道德風險和代理風險下,以“性本惡”假設為基礎,把1039名科級以上干部預設為一群不靠制度上的懲戒就干不出“具體事”的“惡干部”,同樣也會得出日志“抓具體”法也不靠譜的結(jié)論。在道德風險因素下,每一個干部都會有一個共同的趨利避害的選擇,在無“具體事”之時,就會杜撰一則“具體事”來應付,人人效仿之后,這項“制度創(chuàng)新”終于會成為一個形式主義的傀儡。如考慮代理風險,主管干部在查驗手下干部“具體事”時,由于考慮到自己的業(yè)績考核,就會以犧牲真實性來維護造假的正當性。
現(xiàn)在我們轉(zhuǎn)過來看“具體事”的概念。不同的崗位,有不同的“具體事”,有些崗位只要求動嘴,專說別人壞話,如監(jiān)督和監(jiān)察崗位;有些崗位則要實干,如統(tǒng)計崗位要一項一項查核數(shù)據(jù);有些崗位是務虛的,做理論研究,更多時候要孤獨地守在研究室長期思考一個問題。所以,光是把“具體事”說成“干事”,反之就是“不干事”,恐怕不是很科學的分類方法。
當前干部管理,主要矛盾在于激勵不足和決策不科學,在于編制不合理和人浮于事等現(xiàn)象。機構(gòu)臃腫本來就無事可做,又何談哪門子“具體事”?沒有對“具體事”相對獨立和公正透明的評價機制,又何談“具體事”的對與錯?只談“干事”,不談事本身的“對與錯”,也不談結(jié)果的“好與壞”,這樣的具體事越多,越會對當?shù)匕l(fā)展造成阻礙。很多浪費驚人又百無一用的政績工程,就是在“干事”、“干具體事”的旗幟下出臺的。
《新華視點》去年11月25日曾披露,北京門頭溝體育中心,2008年才斥資上千萬元翻新,不到一年就要被拆除;福建投資千萬的小學沒使用幾年就要被推平,四川兩河森林公園短短三年間,在同一個地方兩次重復建設耗資數(shù)億元的主題公園……這些哪一項不是要命的“具體事”?一句話,教條主義式的“抓具體”,不論它放在日志上還是不放在日志上,不論它收入檔案室還是沒收入,都只是勤政的“紙老虎”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