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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一個企業(yè)或一個國家的資金資本殷實有助于這個企業(yè)和國家更好地應對商業(yè)環(huán)境的變化及風險一樣,一個社會的 “社會資本”充裕,就能夠使這個社會具備更強的應對各種不測風險的能力
一些分析人士將日本人民在這次史無前例的災難面前表現(xiàn)出來的鎮(zhèn)靜、淡定和秩序歸功于自然災害頻發(fā)的日本多年來形成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危機應對機制。這其中包括大到法律政策,小到建筑設施,還有常態(tài)化的賑災基金及組織體系。旅居中國的日本專欄作者加藤嘉一就在文章中寫道,“我們從小學直到高中,每個學期都要參加各所學校和地區(qū)舉辦的防災訓練,經歷了12年。假設地震發(fā)生,我們該怎么辦,第一做什么,第二看哪里,第三怎么辦。至少訓練過30多次,不經思考也明白該怎么應付……”
更多的評論者則從所謂“國民性”中尋找理據(jù)。他們不無見地地指出,日本文化中的集體榮譽感、對社會的責任倫理、堅韌的武士道精神、克制的禮儀文化以及不懼死亡的宿命論思想……都支撐著他們能夠比常人更加“善處逆境”。的確,孤身留守嚴重核泄漏陰影之下的福島第一核電站內進行搶修的“50死士”,得到了舉世景仰,但他們中有人接受海外媒體采訪時卻淡然坦言,自己算不上什么英雄,因為這只不過是根據(jù)法律和公司制度的規(guī)定在輪流作業(yè)而已。
上述這些分析和評論顯然都是有道理的,但我想要指出的是,災害應對機制并不像一般人想象的那么簡單,似乎只要由政府牽頭組織,有制度、資金和設施保障,一旦災害真的降臨時就一定能應對自如。我們中國也有一整套看起來相當完備的救災機制和體系,中國各級政府內的地震、水文氣象、食品衛(wèi)生、疾病防控等專門負責防災減災的職能部門不可謂不周全,我們甚至還有專門的民防部門,可為什么連一個小小的三聚氰胺和瘦肉精都會泛濫成如此大范圍的安全危害呢?
在市場經濟和開放社會的外部條件下,缺乏民間社會有效的配合聯(lián)動,再強大的政府也是難以管控和應對這樣的危機的。至于所謂的“國民性”的問題,則更是一種含混不清的陳述。不同的民族、國家或許確實有不同的文化傳統(tǒng)及精神氣質,這與這些民族走過的不同歷史有關,尤其與他們的宗教信仰和政治制度密切相關。然而,到今天,世界上絕大多數(shù)有識之士都應該承認,無論是作為單體的個人還是集體的民族,究其本性而言,最多只有此處長一點彼處短一點的差異,并不存在什么整體上的優(yōu)劣高低。如果連這一點都不能肯定的話,那我們將不可避免地陷入種族主義的陷阱。
因此,即便日本在應對相同危機時表現(xiàn)得比中國要好,也不能證明日本民族比中華民族更加優(yōu)秀。但假如這種差距確實顯著存在,原因究竟又在哪里呢?把它解釋為日本政府比中國政府更有能力,恐怕也是說不通的。
我認為,西方學者以前提出的“社會資本”的概念,最適合解釋危局中的日本民眾當下的表現(xiàn)。如果不追求學術層面的精準和細致,所謂 “社會資本”,按照我的理解,其實就是一個社會中分散的人們在沒有政府指令的情況下自發(fā)進行協(xié)同合作的能力。它包括文化和器物兩個不同層面的內容。
所謂文化層面,其核心是一整套社會廣泛接受和深信不疑的價值體系,其實也是一個社會賴以存在的基石;而所謂器物層面,即在這一價值體系之下追求并維系著各種不同社會利益的組織,如企業(yè)、協(xié)會、家庭、慈善機構及其他社會團體。價值體系和社會組織分別通過精神信仰的力量和制度化的程序來約束人們的行為,維系人們的交往,使社會得以正常運轉并延續(xù)。
如同一個企業(yè)或一個國家的資金資本殷實有助于這個企業(yè)和國家更好地應對商業(yè)環(huán)境的變化及風險一樣,一個社會的“社會資本”充裕,就能夠使這個社會具備更強的應對各種不測風險的能力。很明顯,在這次“3·11”大地震面前,日本社會向外界清晰地展示了它內部所蘊涵的深厚的“社會資本”。
在上世紀90年代至今的所謂“失落的20年”里,日本經濟停滯、政治失敗、政府走馬燈般輪替,但假如你深入體察過日本普通百姓的生活,你就會發(fā)現(xiàn),他們絕不像我們想象的那般困苦和窘迫,一切依然各安其所、禮樂粲然,仿佛這樣一個社會根本就不需要政府。原因就在于,它的深厚的“社會資本”在人們不知不覺中發(fā)揮著巨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