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6月3日《重慶時報》報道,兩個多月前,朝陽區(qū)四清廠的環(huán)衛(wèi)女工張秀芳,被網(wǎng)友拍下耍掃帚的視頻傳上網(wǎng),隨后不少綜藝節(jié)目邀請她表演,穿著環(huán)衛(wèi)工作服的"掃帚姐"開始躥紅網(wǎng)絡和電視。因常上節(jié)目造成誤工,不久前,張秀芳接到單位電話,說讓她辭職。支持者掃帚姐的人認為環(huán)衛(wèi)工人也可以有自己的夢想。而反對者則認為掃帚姐是不務正業(yè),單位辭退有理有據(jù)。
所謂正業(yè),是個人內心的理想目標以及為此作出的努力,可能,卻并不一定是當事人從事的工作。因為很多人在朝著理想奮斗的時候往往不得不為了生存而謀生。從這個角度而言比起不務正業(yè),掃帚姐被辭退更準確的原因應該是違反了與單位之間的契約,即用工合同。
在法制社會中用工合同是最常見的契約之一,里面明確規(guī)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自愿簽訂,合乎法律規(guī)范的契約具有強制性效力,必須得到遵守,違反必究。掃帚姐因上節(jié)目誤工,不能履行契約,那么單位將其掃地出門顯然沒有不妥。無論是"紅眼病"的誅心之論,還是"環(huán)衛(wèi)工人也有權追求夢想"的理想呼號都不足以推翻單位決定的正當性。
草根明星一朝成名出現(xiàn)契約糾紛的不在少數(shù)。遠有旭日陽剛被汪峰禁唱春天里,近有掃帚姐因上節(jié)目誤工被辭退。從默默無聞到萬眾矚目,因為個人素養(yǎng),閱歷和知識結構無法掌握和適應新生活里錯綜復雜的的規(guī)則與責任,以至觸碰紅線,是草根明星違約的內在原因。從外在來說,一些普通民眾和輿論對草根明星的自我代入,對草根奮斗不易的同情,面對草根明星違約糾紛往往傾向于情緒化敘事,只問立場,不問是非。未經(jīng)允許使用著作權人的歌曲商演,多次誤工被辭退這樣放在普通人身上毫無異議的事情,當事人一旦置換為草根明星就立刻驚起爭議無數(shù)。
粉絲對草根明星的支持和維護是草根明星崛起的基礎和支柱,但這種支持和維護如果不加克制走向不問是非的地步對草根明星有害無益。禁唱風波中,在旭日陽剛都主動向汪峰道歉言和之后,一些粉絲的不依不饒,不僅沒有為旭日陽剛搏得同情,反而為自己的偶像招黑。
當一片新天地在草根明星眼前展開的時候,無論他們是選擇投身其中,還是僅作為原本生活的錦上添花,學習和了解其中的規(guī)則與責任,尊重和培養(yǎng)契約精神都是每一位草根明星的必修之課。作為草根明星的粉絲,對偶像的過錯應當寬容而非縱容,為偶像的知錯能改留出一些時間和空間。堅持偶像永遠不會錯,不問青紅皂白的一味支持,輕則為偶像招黑,重則因為違約的輿論壓力不大導致偶像徹底喪失正確的價值判斷,最后恐怕只能淪為捧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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