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出現(xiàn)了一個熱帖,帖子中直指南京江寧區(qū)湯山官員周兆華在公開場合抽100元一包的“九五至尊”香煙,并質疑他抽的天價煙不是自己買的,而是別人送的,甚至直接將其稱為原江寧房產局局長周久耕的翻版。記者6月13日就此展開調查。據(jù)其同事稱,周兆華的確在和拆遷戶談判時抽過九五至尊香煙,但并非他人所送,且此事被曝光可能是有被拆遷人為了個人利益故意為之。(6月14日《現(xiàn)代快報》)
筆者記得,天價煙局長周久耕落馬以后,南京官場曾經談煙色變。官員們在公開場合要么不抽煙,要抽煙也是抽低檔煙。沒想到兩年以后,南京市江寧區(qū)又出現(xiàn)了高調抽“九五至尊”的官員。不同的是,周久耕因為叫嚷要查處虧本賣房得開發(fā)商,為高房價搖旗吶喊,被網友人肉出了天價煙與10萬名表。而周兆華是在與拆遷戶談判時高調抽“九五至尊”,被人發(fā)帖舉報。
對此,周兆華并不愿接受采訪。據(jù)其同事介紹,周兆華“九五至尊”香煙是他的外甥過年期間送的。且此事被曝光可能是有被拆遷人為了個人利益故意為之。呵呵,這位拆遷辦官員真夠節(jié)省的。外甥送的好煙從春節(jié)一直放到夏天,早不抽晚不抽,偏偏在與拆遷戶談判時抽“九五至尊”。周兆華的做派與后周久耕時代南京官員的低調作風明顯相悖。到底是周久耕事件時間長了,官員忘了周久耕事件的教訓,忘了公共場所禁煙令,還是官員抽慣了“九五至尊”,在拆遷戶面前根本改不過來?至于“被拆遷人為了個人利益故意為之”的說辭更是令人啞然失笑。監(jiān)督官員是百姓的權利,不管拆遷戶的動機是否單純,也改變不了官員抽“九五至尊”的事實。
周久耕落馬以后,我曾撰文說,周久耕事件并不是輿論的勝利。換言之,個案查處只有個案意義,并不具有標本價值。試想:如果當初周久耕沒有發(fā)表那番高論,或者說媒體沒有報道此事,即使周久耕所在的江寧房產局查處了虧本賣房的開發(fā)商,即使周久耕一天抽N包“九五之尊”,繼續(xù)大肆收受賄賂,恐怕也不會引起輿論關注,更不會引起紀檢部門注意。周久耕被查處那是活該,誰讓他大放厥詞?為人太高調?但是還有多少公仆仍然在抽著天價煙,享受著腐敗潛規(guī)則呢?在我看來,后周久耕時代,南京官員依然公開抽“九五至尊”,還不能由被質疑的官員自說自話——外甥送的。也不能聽同事為他打圓場,當?shù)丶o檢部門應該比照周久耕事件啟動調查程序。否則,周久耕先生在監(jiān)獄里會憤憤不平,公眾輿論也不會答應。
雖說周久耕天價煙事件曝光以后,像周兆華這樣高調抽“九五至尊”的官員越來越少,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官員抽天價煙的潛規(guī)則已經改變,更不意味著公務接待支出會減少。只是有的官員回避輿論監(jiān)督而已。
我認為,后天價煙時代,至少有兩個方面的事情要做。第一,納稅人以《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政府公開公務接待支出。雖然政府公開信息過多會增加政府工作量,甚至還會自曝家丑(比如天價煙事件就給當?shù)卣畮韷毫?,但這正是建設責任政府、透明政府所需。如果政府對納稅人應該了解又迫切了解的信息不公開的話,即使政府工作廉潔高效,公眾仍有可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認為政府刻意回避社會監(jiān)督,對政府公信力產生種種猜疑。
第二,創(chuàng)新制度設計,扎緊公共錢袋,約束公款買煙腐敗行為,鏟除天價煙的市場土壤。公款消費煙草制品不僅造成腐敗浪費,加重納稅人負擔,而且誤導社會風氣。從“百官倡煙”到天價煙事件,都折射出當下公款買煙的現(xiàn)狀與艱難的控煙語境。筆者認為,禁止公款買煙應該形成剛性制度約束,取得實效。從長遠來看,禁止公款買煙應從制度上升到法律層面,像治理貪污受賄一樣治理煙草消費腐敗,從而逐步打破公款買煙僵局,這或許比查處天價煙本身更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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