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涯論壇上出現(xiàn)一則“官員涉嫌強奸人民教師”的帖子,引起網(wǎng)友廣泛關注,發(fā)帖人是畢節(jié)阿市中學26歲的初中英語老師周琴。她稱2011年5月17日,阿市中學校長強令她陪8位領導喝酒。酒醉后的她,被鄉(xiāng)國土資源管理所所長王忠貴強奸了。更讓人感到震驚的是:周琴向當?shù)嘏沙鏊鶊蟀?,警方竟然說:“戴避孕套不算強奸”。(7月12日 黔中早報)
出自官員階層的強奸案雖為數(shù)寥寥,但不足讓公眾引以為奇,因為對這個群體,社會的共識已不那么“高看”;在“官本位”的語境下,校長強令美麗女下屬陪同更高級別領導喝酒,似乎也不是新聞。讓人覺得詫異的是,一個鄉(xiāng)級的國土所所長,竟然亢奮到中了邪似地又是開車護駕又是搬梯子又是喂藥水,非一泄獸欲不能罷休;而辦案方居然也默契地為之遮掩,聲言戴套則不構成強奸……
戴套不算強奸,實在悖謬之極。一是根據(jù)司法上關于強奸罪的認定,公認的要件是“違背婦女意志”,并無涉及到戴套與否;二是根據(jù)記者采訪獲得的詳情,當事人周琴“喝的是50多度白酒,被要求敬了十五六杯,遠遠超出她的‘可承受范圍’”,且是在昏睡下被脫到一絲不掛,明顯戴套之舉屬于王忠貴自己所為。這個比較謹慎和“潔”身自好的細節(jié),對于是否“違背婦女意志”壓根不會產生反訴力,憑什么認定這就不算強奸呢?
結合接警方阿市鄉(xiāng)派出所人員與王忠貴同在一鄉(xiāng)辦公,反復勸說“私了”的所教導員鐘顯聰也與王同在被周琴敬酒的官員之列,明顯可以看出利益紐帶和“人情風”絞纏其中的痕跡,如此導致的“官官相護”,幫狗吃食,遂使得原本簡單明了的案件,被一拖再拖,難以定性,終成輿論焦點。
“戴套不算強奸”,無疑是權力威壓下,原則向人情屈服、律條被有意“曲解”的產物;這除了給形形色色的官員犯案大全增加一個新“亮”點、新笑柄外,并無多少值得研究的“建樹”。因為,社會上類似的潛規(guī)則和偽飾下的說辭太多了。近期廣州某官員裸聊被當?shù)丶o委宣布“不違紀”,就堪稱其“難兄難弟”之案例。然而,如果一個社會任由官員作奸犯科,而仍能遁形于法網(wǎng)之外;如果任由道德敗壞的官員籍“私了”而不了了之,那公道何在,正義何彰,被強奸的民意又如何在與官意的艱難對決中,看到些許熹微的曙光?!
因此,“戴套不算強奸”實在該作為基層群眾“沉沒的聲音”的反面之鑒,好好反思一番。否則,一個案例或可被偏袒、壓制,若許多個案例此伏彼起,勢成洶涌,就會釀成社會的災禍。作為社會管理者,不能不看到和警惕“一蟻之潰”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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