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紫金縣古竹中學的貧困生投訴稱,學校上學期末發(fā)給他們的貧困生補助金“縮水”了,原本300元的補助金,到手后只有250元,剩下的50元“被捐給學校修籃球場”。記者日前前往采訪,古竹中學回應稱,學校是口頭倡議學生捐款,并非強制。(8月23日《南方日報》)
先說攤派捐款的問題。攤派捐款的新聞看過不少,但是向貧困生攤派捐款的事情不多見。古竹中學竟然向貧困生少得可憐的補助金下手,強迫貧困生捐款,豈不是“鵪鶉嘴里尋豌豆,鸕鶿腿上劈精肉”?如是新聞讀來令人憤怒。學校給貧困生發(fā)放補助金是義務,貧困生獲取補助金是他們的權利。可古竹中學倒好,竟然忍心對貧困生補助雁過拔毛,讓人無語。
盡管古竹中學回應稱,學校是口頭倡議學生捐款,并非強制。但是貧困生本來就家庭困難,急需幫助,即便學生主動自愿捐款,學校也不宜接受。口頭倡議也好,書面倡議也罷。學校缺乏起碼的權力避嫌意識,一手收捐款,一手發(fā)補助,讓貧困生如何是好?再說,學生有求于學生,貧困生更是眼巴巴望著那么一點補助金,即使他們不愿意捐款,為了不穿小鞋,不被取消補助金,他們還有不捐款的選擇嗎?至此,學校倡議捐款的畫皮不攻自破。在我看來,學校染指貧困生的補助金,與媒體報道的索捐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捐款獻愛心本是一件愉快的事情,搞得捐助人不樂意,到媒體投訴,無意失去了行善的本意。這種捐款的套路即使收到了錢,也會讓人反感。教育者難道不明白“強扭的瓜不甜”這個樸素的道理么?對此,不僅學校要自證清白,上級教育部門也應該有說法,不能讓學校亂收捐款傷害貧困生的感情。
再說“捐款給學校修籃球場”的問題?!秶抑虚L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堅持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并重申教育投入目標。在經(jīng)濟快速發(fā)展,財政資金充裕的情況下,地方政府本應該與中央一道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償還教育投入欠賬,早日實現(xiàn)這一目標。但是,學校為修籃球場找學生攤派捐款的殘酷現(xiàn)實告訴我們,某些地方政府教育投入仍然不給力。這無疑與教育的公益、普惠宗旨背道而馳。
因此,要真正堅持教育公益性與普惠性,中央不僅要從宏觀角度增加教育投入,而且要加強制度建設,從微觀角度對教育投入資金分配使用與地方教育投入比例做出周到的制度安排。如果沒有配套監(jiān)督問責機制跟進,地方政府與教育部門不僅不會增加教育投入,而且可能把中央撥付地方的教育投入資金挪作他用,掏空“增加教育投入”的惠民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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