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8月31日中國廣播網報道,湖南省長沙縣在企事業(yè)單位員工、干部、教師隊伍中推行"一日一元捐"活動,就是一天捐一元錢,一年捐365元,從去年始提高到400元。教師們對這種強捐有意見,長沙縣慈善會會長彭三明則認為,老師按道理覺悟是最高的,思想境界也是最高的,不在乎這三四百塊錢。
以慈善之名的權力越界,既是對勞動者合法權利的侵害,更是對政府公信和慈善公信的雙重打擊。
工資是勞動者履行法律和合同規(guī)定的職責后當然享有的權利?!豆珓諉T法》第十二章第七十八條規(guī)定,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勞動法》第五章第五十條規(guī)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一日一元捐"以慈善之名,將心理驅動的自愿善舉扭曲為行政壓力下的無奈選擇,是對勞動者權利赤裸裸地侵害。盡管相關部門抬出"政治任務和重要工作"的大旗,但以慈善之名并不能避免因權力越界導致的公眾不滿和政府公信力流失,甚至會愈演愈烈。因為需要問責的的時候,板子往往高舉輕落:"方法雖然有問題,但用心是好的。"類似為權力越界粉飾太平的理由我們聽得還少嗎?既然不能懲前,何以毖后?
不能說所有參加"一日一元捐"的人員都是被自愿,但被彭會長稱為"道理覺悟是最高的,思想境界也是最高的"老師尚有人對每年的三四百塊錢滿腹怨言。那么在彭會長看來"道理覺悟和思想境界"都不如老師的領導為什么卻能積極推動,提倡和支持"一日一元捐"呢?尤其在慈善公信屢遭質疑的現(xiàn)今,并且只知"一日一元捐"到賬捐款312萬元,不知去向何方的背景下,網友將其理解為假慈善真自利的又一出戲碼,當作攻擊慈善公信的又一枚新炮彈,戲稱為:"郭美美又缺錢買包了。"幾乎是順理成章的事。
如果說中國真正的慈善事業(yè),可能確是從政府推行強捐開始的,且已延續(xù)了多年,那么到了慈善制度和組織漸具規(guī)模,民間慈善意識和熱情蓬勃發(fā)展的現(xiàn)在,由行政主導的強捐導致的權力越界和自肥,政府和慈善公信受損,民間慈善熱情受挫等負面效應都已經遠遠超過了強捐可能帶來的正面效應。即使是以慈善為名的權力越界,也已經到了必須轉變觀念,叫停行政強捐的時候了。
孟德斯鳩說:"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而且他們使用權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對權力越界嚴厲問責權力邊界的不容侵犯方能得到尊重。行政強捐導致政府和慈善公信的雙重受損不僅不能"其情可憫,網開一面",反而需要雙重問責方能挽回影響。"一日一元捐"的善款去向和政策方案出臺過程中違法違紀的責任人都必須為自己濫用權力的行為付出恰如其分的代價,勞動者的權利得到挽回,政府和慈善因強捐受損的公信才有望得到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