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圍毆警察"是權力慣性下的張狂無畏
www.fjnet.cn?2011-11-04 09:53? 余運登?來源:人民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城管和警察都是城市的管理者,只是管轄的范圍和對象不同。但兩個部門在平時的工作肯定會有相互協(xié)調,相互支持。此次事件中警察表明了身份,最后卻還是挨了打,表明不是大水沖了龍王廟不是誤會。 其次,警察的權力大的多,城管可能管不了警察,警察卻可以管得了城管。公權力的博弈也談不上。 城管打的是警察,傷的卻是群眾。群眾報警,警察維持正義,哪知正義的力量太小,城管仗著“公權力”,肆意凌辱一切反對者。警察在這也只能代表個人,代表不了他身后更強大的公權力,在局部范圍,支持者都是挨打者。 改革開放后,中國的城市化進程速度加快。但與之相適應的城市管理卻相對滯后,特別是肩負起管理城市的城管隊員,素質堪憂。在進行城市管理執(zhí)法時,某些城管隊員常常作風粗暴,濫用職權,隨意罰款,執(zhí)法不規(guī)范,不作為。以大欺小,恃強凌弱,以眾欺少的工作作風加上已被沖昏的頭腦讓他們根本沒把單個的警察放在眼里,結果,“執(zhí)法”變成了“違法”。 筆者以為,城管隊伍要提高素質,就應加強法制學習,只有自己遵守法律,才有資格去對別人執(zhí)法。應該多多思考如何創(chuàng)新管理方式,如何樹立良好形象,如何拉近與百姓距離,如何文明理性執(zhí)法,如何用好人民賦予的公權力,而不是靠幾個“閱兵式”,幾個美女隊員的“溫柔執(zhí)法”就能提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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