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微博曬打架成本有錯嗎
www.fjnet.cn?2011-11-17 07:05? 劉敬文?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最近在各大論壇和微博上,網(wǎng)友們紛紛曬出自己隨手拍到的警局宣傳海報,很多都是通過計算打架的成本來勸告市民遠離打架斗毆。記者發(fā)現(xiàn)各種版本中,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采荷派出所的計算尤其詳細。(11月15日東方網(wǎng)) 警察局用宣傳海報來提醒市民注意打架的成本,勸告市民遠離打架斗毆,的確別出心裁,讓我想為之鼓掌。但也不乏一些批評之聲,認為打架很多時候是沖動的結(jié)果,哪有時間去衡量成本與收益,這不是純粹扯淡嗎? 但我覺得 ,市場經(jīng)濟的時代,做什么事情都講究實用。成本與收益的衡量,已經(jīng)成為個人或單位在做一件事情之前,需要仔細琢磨的問題。俗話說的好,“無利不起早”,不賺錢賠本的買賣,對于一個只要還算理性的人來說,很少有人愿意去做。那么,對于打架來說,這個成本衡量,還是有意義的。 其實,為什么要打架,為什么會沖動,實際上是一種觀念支配下的行為。一旦用拳頭這種野蠻的方式來解決問題成為習(xí)慣,內(nèi)化為觀念,身上就有了江湖氣,遇到磕磕碰碰,就毫不猶豫的“該出手時就出手”。相反,受到良好教育,用辯論、談判、司法解決問題成為習(xí)慣,遇到麻煩,也不會毫不猶豫的掄起拳頭。 所以,打架時所謂的沖動,實際上折射的是頭腦中習(xí)慣于用暴力解決問題的觀念,是頭腦中已有觀念的懲罰。而這種觀念的形成,又與日常生活中的日積月累有關(guān),跟周圍環(huán)境的耳熏目染有關(guān)。 警察局這種宣傳海報,實際上是在倡導(dǎo)一種理性的思維方式,是在為改變部分市民不良習(xí)慣有益嘗試,讓大家對于打架給自己、給社會帶來的損失,都有一個起碼的認知。一旦大家習(xí)慣于“沖動”之前,想一想打架的后果,一時“沖動”說不定就被壓下去。畢竟,大家掙錢都不容易,正如宣傳海報上所說的,為點雞毛蒜皮的小事打上一架損失1000多元,還有損自己的聲譽,大家各退一步,何樂而不為?這比單純的道德說教,管用多了。 |
- 責(zé)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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