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不在茅臺
www.fjnet.cn?2012-03-09 09:01? 焦海洋 采桑子?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 新聞:在“兩會”上,全國政協(xié)委員林嘉騋提交了《關于禁止使用公款消費茅臺酒的提案》,而全國人大代表、貴州省委書記栗戰(zhàn)書則認為,政府采購茅臺“無可非議”,“不要把茅臺酒和公款消費必然地聯(lián)系在一起”。(3月8日《中國青年報》) 這幾年茅臺酒很紅火,可謂如日中天。這種紅火不僅表現(xiàn)在價格的不斷飆升上,而且表現(xiàn)在其作為公款吃喝的標志物,屢屢被推上輿論的審判臺。誠然,污名化的茅臺承受不了公款吃喝之重,茅臺本身沒有原罪,但是說現(xiàn)實中茅臺與公款吃喝之間已形成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相互促進的關系,恐怕絲毫也不為過。 個中的換算關系難道不是這樣的嗎?茅臺作為國酒的榮耀和高端產(chǎn)品的精華,極受公款吃喝青睞,反過來,公款熱捧成就了一種獨特的景觀和營銷方式,又助推著茅臺酒價格的瘋漲。于是在公款吃喝、公款送禮、公購私拿的喧囂熱鬧中,茅臺簡直就是炙手可熱的主角。 在形形色色的公款吃喝中,并非只是茅臺最奢侈,進口拉菲之類甚至于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于是栗代表得出的結論是,中國人不應該抵制茅臺。要奢侈,也要優(yōu)先國貨,知名民族品牌,衛(wèi)護茅臺已上升到愛國的高度,而愛國,公務員是要作表率的。 饒有意味的是,栗書記的一番雄辯,贏得與座的全國人大代表、貴州茅臺集團名譽董事長的“不禁鼓掌稱贊”。如果公款消費被堵住,茅臺的市場將大為萎縮,所以要高喊公款消費茅臺無罪。茅臺確實無罪,但一個勁鼓吹公務消費對茅臺之類奢侈品大開方便之門是有問題的。 文/采桑子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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