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發(fā)自費”旅游說站不住腳
www.fjnet.cn?2012-04-12 20:47? 孫 夢?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據河南電視臺都市頻道報道,4月6日是正常工作日,而河南省洛陽市汝陽縣地稅局的公務員被網友拍到外地旅游,后者發(fā)上網后引來上級部門調查。根據洛陽地稅局的調查結果,此次旅游團共有18人,是汝陽縣地稅局利用清明假期組織的自費游,“所有費用全部由個人承擔”,每個人均有旅行社出具的收據,單位沒有支付任何費用,“不屬公款旅游消費”。 (4月11日《都市晨報》) 關于清明三天假,微博上有句笑談“只要膽子大,清明七天假”。沒想到,河南汝陽地稅局的老爺們“膽子真大”,居然集體美美地放了七天假。難怪前不久調查幸福指數最高的是公務員,僅這種“假期延長”的福利就讓其他行業(yè)可望不可及。 清明節(jié)是國家法定假日,什么時候放、放到什么時候,是國務院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和制定的,并一視同仁對全社會具有約束力,作為國家公職人員更應該知法守法,豈能“自發(fā)地”將法定假日延長?一般職工覺悟低開小差倒也能理解,連局黨組書記、局長這樣的黨政干部也脫崗去旅游景區(qū)“接地氣”,確有點不應該。按照規(guī)定,職能部門一把手就算假期離開本地,也要向上級單位專此報告,何況還是正常上班期間,局長們不會連這點紀律常識都沒有吧? 在這次集體旅游中,既然書記、局長等局領導都赫然在內,還能算“自發(fā)組織”的旅游嗎?按照有關規(guī)定,一個單位的黨政領導班子哪怕是部分領導班子參與的活動,都是代表單位行為,而不是個人行為,不知道該局“自發(fā)組織”的論調依據何在。而稍微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如果不是領導參與,誰敢組織集體脫崗?除非大家都不想干了。既然這事不是職工自發(fā)組織的,那就只能是單位組織的。 令人質疑的還有“自費旅游”說,這種解釋本身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根本站不住腳。想想看,根據現有行情省內組團七日游也就1000元左右,而放著既經濟又實惠的旅行團不跟,卻要花二倍的錢去配合單位的“品質旅游”,換做普通人也不會干出這種傻帽事,何況還是精明地連“坐飛機都要順走降落傘”的公務員? 更何況還有局長大人跟隊,局長們平日吃喝拉撒都是“一支筆”,出去旅游會“改正歸邪”自己掏腰包嗎?既然局長旅游都是吃皇糧,會讓一同出游者自費嗎?說出來都沒有人相信。就算果如該局解釋那般——“每個人均有旅行社出具的收據”,這收據旅游歸來后報銷與否誰也不得而知啊。至少有一點可以打包票,就算不給別人報銷,也得給局長報銷吧。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是否自發(fā),是否自費,這都是禿子頭上的虱子,不是想賴就能賴掉的,何況這件事本身就“有圖有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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