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位高低 不是《知音》能否上市的標準
www.fjnet.cn?2012-05-04 17:15? 楊方毅?來源:紅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知音》雜志計劃上市,成為中國期刊第一股?!吨簟吠ㄟ^大量復(fù)制悲慘曲折的愛情故事,以及名人軼事,與精英文化形成對壘,占據(jù)廣大“低端”市場。有業(yè)內(nèi)人士認為,《知音》長期傳播欲望故事并侵犯名人隱私,缺乏媒體的社會擔當,不應(yīng)該被批準上市。(《北京日報》5月3日) 所謂“《知音》現(xiàn)象”,絕對是中國傳媒界的奇觀。27年來,這本雜志一邊被調(diào)侃和貶低,一邊卻發(fā)行量暴增,旗下已經(jīng)擴張到數(shù)本雜志,總資產(chǎn)達到近9億元、凈資產(chǎn)6億元,2011年實現(xiàn)凈利潤1億元?!吨簟分栽诨鸨耐瑫r又被詬病,確實與它的“品位”有關(guān)。《知音》雜志除了大部分稿件關(guān)注帶有隱私性的案件之外,在對案情和名人生活的描寫過細,因而有暴露案情細節(jié)和名人隱私之嫌,另外又多采用夸大其辭、極度煽情的“知音體”標題來吸引眼球。這種走極端的辦刊思路,沒有人罵,那倒是怪事。人心向雅、向善,畢竟是這個社會的主流。但是,企業(yè)謀求上市是一個經(jīng)濟行為,與“品位”并無多大關(guān)系。 “一本品位低俗,缺乏道德底線的雜志,豈能上市”?相信這種議論,事實上代表了部分公眾的心聲,即在越來越娛樂化、商業(yè)化的媒體市場中,公眾希望獲得資金注入的所謂“中國期刊第一股”,應(yīng)該是一個有擔當、有責任的媒體,而不是一個爭議不斷的“低俗刊物”。因此,反對《知音》上市者,最重要的一個觀點,就是認為《知音》內(nèi)容低俗?!丁肮B(yǎng)”的愛情雞飛蛋打,男友3根斷指在哭泣》、《深圳還你完整未來:父親當街咬斷兒子命根》……相比《人民文學(xué)》《收獲》等純文學(xué)刊物,這些“知音體”標題確實顯得不那么“高雅”。但是,一個文化多元的社會,讀者群是多樣的,對閱讀物的需求也是多樣的。公眾用自己的方式證明,雅與俗的刊物,都有其市場價值和存在的理由。 隨手搜索國外刊物,也會發(fā)現(xiàn),連《花花公子》《男人幫》這樣的“俗刊物”,也能與《紐約客》《國家地理》等“雅刊物”一起推廣發(fā)行?!吨簟泛汀度嗣裎膶W(xué)》《收獲》一起擺在書報亭,才是一個“正常的書報亭”。我們可以選擇讀或者不讀,但無權(quán)反對一個有市場價值的刊物的存在。再說,知音集團并不只辦《知音》一本刊物,旗下還有《知音·勵志版》、《漫客·小說繪》等“不低俗”的刊物,事實上涵蓋了相當多方面的讀者群。 反對者的第二個主要觀點,則是認為《知音》“不道德”,刊發(fā)大量明星隱私故事,甚至侵權(quán)。比如作家畢淑敏對此就頗有異議。作為一個面向公眾的媒體,當然應(yīng)該具有公信力,并擔當社會責任。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知音》侵權(quán)其實一個法律問題,而不是道德問題。如果《知音》雜志和作者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quán)或者其他權(quán)利,法庭自會斷一個公道,侵權(quán)者也理所當然應(yīng)該承擔其法律責任。但知音集團作為一個合法企業(yè),如果不做假賬,不拖欠工資和稿費,又沒有藐視法庭,我們有什么理由反對它走進上市程序? 按照《證券法》的規(guī)定,一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除了對股本總額和公開發(fā)行股份占總份額的比例之外,在法律方面的要求是“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wù)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并沒有在“低俗與否”方面作出任何要求。低俗與否,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實在不該成為能否上市的依據(jù)。以此類推,難道只允許經(jīng)營高端科技的公司上市,而不允許拿土壇子做泡菜的公司上市嗎? 事實上,《知音》的上市除了為自身獲取資金注入之外,也恰恰將為讀者重新考量這本雜志的價值提供了機會。上市之后,知音集團的決策和計劃將必須得到董事會的同意,換而言之,《知音》辦刊方向的決定權(quán),不但將由讀者決定,還將由手持股票的股東們來決定。如果它真的與社會主流品位背道而馳、違法亂紀,股票價格的升降,就是公眾決定它命運的武器。豈不更合部分人的期待?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