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需要優(yōu)質公務服務而非“擦皮鞋”
www.fjnet.cn?2012-05-21 21:33? 趙光瑞?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5月15日,深圳市25家市直機關的公務員走上街頭,開展為市民擦鞋等50余項便民利民志愿服務,同時對深圳市直機關的志愿服務項目進行展示。深圳市直機關工委書記劉恩告訴記者,當天有8000多名公務員志愿者走上街頭,利用工余時間為市民服務。(5月21日《中國青年報》) 據(jù)悉,深圳市這些公務員志愿者走上街頭,“用行動引領文明、用真情服務百姓”的行為頗受市民好評。其實這樣的場面我們并不鮮見,以往的全民走上街頭學雷鋒,今天各地開展爭創(chuàng)衛(wèi)生城市、旅游城市活動中,都能夠見到。不過,在當?shù)卣畬Υ私蚪驑返赖臅r候,筆者卻心存疑問。 筆者注意到,5月15日是星期二,也就說是公務員正常的工作日。大批公務員在正常工作日放下手中工作,而走上街頭,為市民擦皮鞋、理發(fā),合適嗎?這樣做有法律依據(jù)嗎?這樣做,公務員為社會雖然增加了非職務服務內容,但卻是以減少職務服務內容為代價,與法與理與社會實際需要,都很不相符。 相比較而言,市民更加迫切需要公務員做的是,能夠提供優(yōu)質的職務服務,而不是擦皮鞋、理發(fā)等這樣的服務。因為這些日常的生活服務,他們可以通過市場,輕而易舉得到解決。而到政府機關辦事,經(jīng)常是“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令許多市民望而生畏。如果能夠在這些方面,公務員也用在街頭開展志愿者活動時的態(tài)度,為市民提供熱情服務,恐怕更加受歡迎。 公務員做志愿者走上街頭,為市民提供擦皮鞋、理發(fā)等服務,雖然是在做好事,但因是在公務日開展的活動,不值得太過張揚。如果他們是利用休息日、自愿自覺參加,效果或更好。過分解讀公務員做志愿者走上街頭,實在有些舉輕若重,難避嘩眾取寵之嫌。 近年來,隨著社會的進步,各地公務員為民眾服務的態(tài)度和質量的確有所改善。這是值得稱道的。但還遠不夠,甚至在有的地方有的方面,公務員和民眾之間的距離越來越大,產(chǎn)生了一定隔閡。改善官民關系,展示政府親民形象,非常有必要。但采取一些舍本求末、“工夫在詩外”的行動,卻不值得提倡。只要做好“詩內”的工作,積極、高效、優(yōu)質地為市民提供職務服務,其社會效果不知要比為市民擦皮鞋、理發(fā)強多少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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