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拍小偷:制度保護更勝獎勵
www.fjnet.cn?2012-07-19 07:16? 林小明?來源:華西都市報 我來說兩句
管轄廣西南寧市多處繁華地段的南寧市公安局興寧分局,目前正大力開展“大家拍小偷,攜手保平安”活動。7月17日下午,大批警力走進鬧市推介此活動。 南寧警方的做法,其實有著現(xiàn)實示范效應(yīng)。此舉并不能說明警方懶政,也非慣常不受待見的作秀。原因很簡單,如今小偷確實很猖獗,而警方人手著實有限。更何況,公民本有舉報違法行為的義務(wù)。只是在金錢的刺激下,在沒有制度呵護的境況下,物質(zhì)刺激可能伴隨著危險增加,從而增加英雄流血又流淚的幾率。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即便20元算不得重賞,但也能有效刺激市民參與,畢竟既可獲得獎勵,還能滿足人心中的英雄夢。但能否形成所謂強大輿論壓力場,從而擠壓小偷的活動空間,相對來說則仍存疑。更多時候,初衷并不會沿著擬定路徑行走。 抓賊其實往往含有技術(shù),并非單憑滿腔熱血就能做好。實際經(jīng)驗告訴我們,現(xiàn)在小偷們并非“吃素的”。當(dāng)遭遇街拍等見義勇為行為時,誰也難保小偷不會進行報復(fù)。因此,街拍小偷賺取獎勵,并非手到擒來的舉手之勞,反倒充滿危險。 話糙理不糙,上述說法似乎讓人感到功利,甚至在為“事不關(guān)己,高高掛起”張目。其實我想表達的是,見義勇為不僅需要勇氣,更需要技術(shù)技巧。應(yīng)當(dāng)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盡量避免正面沖突式的街拍?;蛟S,市民更該做的是,積極行動確保線索有效,讓更專業(yè)的人士,能夠方便地按圖索驥抓小偷。 那些年我們曾有著誤區(qū),比如盲目提倡未成年人見義勇為,如今這些認識已得到部分糾偏。但并不就說明,習(xí)慣了的認識中就不存在誤區(qū)了。比如,有獎街拍小偷,就讓人更易陷入盲目的沖動,從而不顧及現(xiàn)實去與小偷作斗爭。此舉,其實與盲目倡導(dǎo)見義勇為沒有本質(zhì)區(qū)別。 直面人們不愿或不敢抓小偷的原因,或許才能化解癥結(jié)之所在。最為顯性的原因就在于,如今對見義勇為的制度保護,還存在這樣或那樣的缺陷。這就使人在將勇氣付諸行動時,多了一層現(xiàn)實考慮。要讓人人都敢于與違法行為做斗爭,需要的是制度的修繕和完善,而不是僅將事后關(guān)懷燭照到媒體披露的見義勇為者。 大家拍小偷的初衷很好,給予適度獎勵也是應(yīng)該的。但若不能建立和完善事前和事后的保障制度,可以預(yù)見的是,這樣的提倡最終將淪為實質(zhì)性的作秀。要讓全民見義勇為,使小偷無處遁形,既需警方技術(shù)性指導(dǎo),更需沒有后顧之憂的制度保障。 |
- 責(zé)任編輯:鄧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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