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限購令”讓人費解
www.fjnet.cn?2012-08-15 07:02? 余明輝?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本市居民日常燃氣購買間隔由原來的1天重新限定為10天,購買量限定在每月450立方米。有市民認為這是燃氣價格上漲的前奏,北京燃氣集團則表示此舉是為加強需求管理,確保400多萬天然氣用戶正常用氣供應。(新京報8月12日) 作為燃氣公司,采取包括限制購買量和次數(shù)在內的管理措施,一般意義上講屬市場自由經營的范圍,本無可厚非。但同時,作為肩負重大公益職責的北燃集團,其把市民每月的限供量從理論上最高值的4500立方米一下子縮減到450立方米,力度之大著實罕見,讓人費解。而其給出的“加強需求管理、確保用戶正常供應”的解釋也經不起推敲,更不能服眾, 首先,在居民戶用氣環(huán)境沒有改變、戶用氣量沒有明顯降低、燃氣公司供氣能力沒有明顯降低、全市用戶數(shù)量沒有明顯增加進而用總氣需求沒有大增的情況下,一下子把用氣指標降低到原來的十分之一,幅度太大,而且連一個過渡期、過渡性的措施也沒有,給一些居民造成不便在所難免,與“確保用戶正常供應”的理由以及利民便民的公司運營宗旨不符。 其次,按戶決定每次(每月)的供應量也是一個值得商榷的問題。眾所周知,用氣同用電一樣,也存在一個家庭人口多月用氣量就可能大的問題,而且不同家庭、不同季節(jié)、不同時段用氣量也有可能不斷變化。如果說,在以前每月每戶用氣量最大限量可達4000多立方的情況下,一些用戶燃氣的供需矛盾可能會被最大程度的掩蓋在“巨大燃氣供應指標里”。但現(xiàn)在,月400多立方的戶用氣指標,對一些多人口等大用氣戶來說,就可能凸現(xiàn)和加大供用氣矛盾。“一刀切”的戶用氣規(guī)定,人為制度性的燃氣供需矛盾必將給一些居民生活帶來不便。 而關于“購買10立方米以下的燃氣并不受10天間隔的限制,24小時之后即可再行購買”的特別規(guī)定,固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供用氣不足的矛盾,但在生活高節(jié)奏、交通擁堵的城市,頻繁的辦理購氣手續(xù),無論對燃氣公司還是燃氣用戶來說,都是一個不小的麻煩,不但浪費時間,還增加雙方成本,著實不是一個理想的方法。 另外,根據(jù)《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關于“市燃氣行政管理部門和市發(fā)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協(xié)調天然氣氣源供應,平衡全市用氣需求,制定中長期及年度用氣計劃,并按照年度用氣計劃分配天然氣指標,保障天然氣的安全、穩(wěn)定供應”的規(guī)定,有必要追問一下,沒有自主調整用氣計劃的北燃集團,此次大手筆的用氣計劃調整,事前是否得到了當?shù)赜嘘P主管部門的審批或同意?如果沒有,則是一個既不合理、合情又不合規(guī)的決定。如果再考慮到此前的調價至今未成的背景以及媒體不斷爆出的一些大城市燃氣公司“霸王經營”的惡例,公眾對北燃集團此次的燃氣“限購令”保持高度關注甚至質疑便在所難免和理所當然。為今之計,要想打消群眾質疑,就要徹底把此次計劃調整的有關原則、數(shù)據(jù)、依據(jù)公布出來,讓事實說話。 這也告訴我們,作為城市燃氣公司,在考慮自身經營方便、管理優(yōu)化的同時,也應考慮自身的特殊性和公益性,把方便群眾作為第一導向,把滿足群眾需求作為終極考量,認真調研,做好民意征求和溝通,然后審慎決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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