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
www.fjnet.cn?2012-10-30 07:30? 李建華?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圖/焦海洋 新聞:最近,西安居民王某因涉嫌惡意透支信用卡被警方刑拘。五年多來,王某一共拖欠共計44萬余元,然而其實際刷卡消費和取現(xiàn)的部分只有11.5萬元,其余30余萬元都是逾期未還欠款而產(chǎn)生的利息和滯納金等費用。(10月29日《北京晨報》) 先消費后付賬,使用信用卡消費十分便利,但如果不能按時還款也會惹上麻煩,將被銀行收取利息和滯納金。應當說,用戶違約,受到這樣的懲罰,沒什么好說的。 然而,不少時候麻煩大得離譜,透支11萬5年后要還44萬就是一個典型。驚人的罰金來自離奇的規(guī)定,比如,消費1萬元,哪怕只欠款1元,大多銀行都按1萬元來罰息。高額的罰息和滯納金,從某種意義來說,用戶不按時還款,銀行的進賬會更多,真是一門錢生錢的好生意。 如今,銀行推銷銀行卡相當熱情,但相應的告知就不積極了,人們很少知道有這么可怕的違約責任,不然不會輕易辦卡。 文/李建華 |
- 責任編輯:鄧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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