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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復印費”有損法院形象

www.fjnet.cn?2013-01-18 17:21? 林  蕭?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1月14日,律師李莊在其實名認證微博上爆料稱“近萬頁卷宗在法院復印每頁3元,當事人僅此一項向法院付2.9萬余元”,他隨后向記者證實,其中所指法院為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

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律師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但必須在法院內(nèi)部進行。因此,考慮到復印機折舊費用和紙張費,法院適當收取復印費,原本無可厚非,但前提是遵循市場公平原則。市面上復印為每頁二至五角,相比而言,每頁3元、總計2.9萬元的復印費,高得令人咋舌。

其實法院復印費到底該不該收費,該如何收費,早已有法可依:法院給當事人復印卷宗,只能收取復制材料所必要的工本費用,不得收取各種其他名目的費用;至于工本費的具體金額,則要由各地自行規(guī)定。也許正是缺乏統(tǒng)一標準,讓一些法院鉆了空子。

作為國家的審判機關,法院的一舉一動都代表著法律的形象。借“天價復印費”公權自肥,有損法院的形象。到底收了多少復印費?這筆錢最后去了哪里?相關部門應徹底查處,并杜絕類似的事情再次發(fā)生。

——廣東·林蕭

(福建日報)

  • 責任編輯:鄧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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