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仗權”者胡來的許可證
www.fjnet.cn?2013-02-07 07:26? 張傳明?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近日,太原市公安局局長李亞力因處理其子違章駕車過程中濫用職權被免去局長職務。事件的起因是:去年10月13日,李亞力之子李正源違章被交警攔下,李正源對交警連打帶罵。面對周圍路人的指責,李正源說“都給老子滾遠點,這里沒你們的事,老子是執(zhí)行家法”。 李正源何來這樣的“狠氣”、“霸氣”?只因其父是公安局局長。依仗著父親的權力,違章還抖狠,口出狂言,目空一切?,F(xiàn)實中這樣“仗權”橫行的事例已不鮮見。 所謂“仗權”,即本人雖無權,卻能依仗自己親屬的權力,或欺壓他人,或違法亂紀,或稱王稱霸……“仗權”者,把本不屬于他的權力,拿來私用,用在超越權力、超越法律范圍的事情上,從而滋生了“仗權欺人”、“仗權謀利”的社會毒素。 當好權、用好權,這是對一名干部最起碼的要求,倘若權力失去監(jiān)督,或讓權力被自己的親朋好友肆無忌憚地濫用,這樣的權力,將會給社會帶來災難。所謂“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就是一切都得依法辦事。掌權者沒有這樣的意識,“仗權”者就有了胡來的許可證。 李正源這類“仗權”者,把人民賦予的權力,視為私有財產(chǎn)。他們把父親掌握的權力發(fā)揮到最大化,甚至沖破了制度和法律的籠子。表面上,“仗權”者是侵害百姓、為己謀利的害群之馬,實際上,這樣的“馬”是吃著特權思想的“草”而長肥、而橫行的。 當權者,慎用權力是第一德。同時,還要保護好自己的權力。不僅要為人師表,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還要教育身邊人嚴于律己,謹言慎行。發(fā)現(xiàn)“仗權”行為,應堅決制止,對“仗權”違法者,還須依法嚴懲。倘若當權者對“仗權”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覺得“仗權”恰是顯示自己權威的一種方式,那么,我們應該且必須做的,就是果斷地收回權力。 □ 張傳明(武漢 公務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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