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買平安”,徒留糊涂賬
www.fjnet.cn?2013-04-11 08:10? 畢詩成?來源:人民日報 我來說兩句
不管花誰家的錢,買個別人的平安,讓全社會承受代價,都是不對的,也是不義的 據(jù)媒體報道,近日湖北通山縣一名女子因結扎手術導致大出血死亡。事發(fā)后,當?shù)赜嬌块T與家屬簽訂“補償協(xié)議”,要求家屬拿到100萬元后“自愿放棄責任追究”。面對“花錢封口買平安”的質(zhì)疑,該縣宣傳干部表示,“簽協(xié)議與出錢的是當?shù)赜嬌块T下屬的計劃生育指導站”,“不是財政撥款”。 10日,通山縣發(fā)布了對這一事故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決定,但對媒體報道中所說的補償金問題卻未有提及,然而,這正是此事件引發(fā)社會輿論強烈關注的重要原因。 在事情經(jīng)過披露尚不充分、責任尚未厘清之時,100萬元橫空而出,試圖對此事進行一個了斷,讓人疑竇叢生:名不正言不順的一筆錢,如何裁斷得了如此疑竇叢生的生命拷問?這是什么錢?如果是對一起醫(yī)療事故的賠償,100萬元遠高于同類事故的賠償額度,顯然有違民事賠償常理;如果是對公共部門涉嫌瀆職的變相補償,行政過錯光有錢的代價沒有責任代價,又是說不過去的。再說這錢從哪里來?作為公益事業(yè)單位、享受財政撥款的“計生指導站”,如何出得了“不屬于公款”的100萬元?若說“肯定不是財政買單”,賠款支付憑證上資金來源欄目緣何顯示“財政撥款”,付款人為何是“通山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 這些年,一些地方信奉金錢邏輯、相信鈔票能擺平一切。葫蘆起來了只管先摁下去,不管是政府出錢,還是當事方出錢,只要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怎么掏錢都可以。至于事件本身承載的真相、是非、法律、道義,往往忽略不見,最短時間把“火”滅掉就是最高邏輯。被輿論譴責為“花錢買平安”。遺憾的是,非正義的手段,從來就結不出正義的果子。敬畏真相,敬畏法律,敬畏道義,這是社會共生的規(guī)則。否則,如果任由黑與白不問、是與非不究,一個窟窿看起來堵上了,其實會成為更大的窟窿。 盡管當?shù)卣J為協(xié)議“非政府所簽”,盡管他們給負領導之責的縣人口計生局分管領導及縣計生服務站站長以行政處分,但很多人仍將這100萬元理解為“封口費”。因此,如果此事就這么不明不白、不了了之,必然將向全社會釋放出“糊涂”的情緒與信息:生命權第一的理念是糊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對公民知情權、節(jié)育手術安全保障權的規(guī)定,仍可能在“計生一票否決”的壓力下被當成耳旁風;行政守法的邊界是糊涂的,基層執(zhí)行者會誤以為“代表公家”傷害私人權益,是可以受到變相保護的,搞出人命也不用自己扛;社會正義的信念也是糊涂的,“醫(yī)療事故”過程中有無“權力濫用”?社會各有解讀的后果,必然以公權信用繼續(xù)透支為代價……我們豈能容得這等不明不白的糊涂賬? 不管花誰家的錢,買個別人的平安,讓全社會承受代價,都是不對的,也是不義的。慘劇已經(jīng)發(fā)生,生命無法挽回,怎么面對卻由活著的人決定:唯有把事實真相弄清楚、把責任認定向公眾說清楚,讓醫(yī)療的歸醫(yī)療、權力的歸權力、法律的歸法律,才能最好地呈現(xiàn)一條生命拷問出的社會正義與秩序的靈魂,社會共生規(guī)則才能得到最嚴肅的塑造。死者需要如此告慰,家屬需要如此慰藉,社會公眾也需要如此建構正派的情緒,這是任何公共事件面前,唯一正確的應對邏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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