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借慈善之名“綁架”為善之人
www.fjnet.cn?2013-05-10 15:10? 陳洪秀?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近日,江蘇高郵政府在官網(wǎng)發(fā)出開展“5·19慈善一日捐”活動的通知,要求全市黨政機關(guān)、事業(yè)單位、企業(yè)、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有經(jīng)濟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參照往年標準捐款。被“勸捐”網(wǎng)友吐槽:又來搶錢了。 為慈善事業(yè)捐款捐物,表達愛心,全憑自己能力和大方。捐與不捐?捐多少?都取決于個人意志,無須攀比,更不用他人干涉。江蘇高郵政府以發(fā)文的形式要求事業(yè)單位人員按高、中、初職稱分別捐款500元、400元、300元,讓愛心捐款變?yōu)閺娭剖湛?,不僅捐還要捐到位。咋一看,確有強捐、“搶錢”的嫌疑。 作為講政治、顧大局、有善心的人來說,被“搶錢”并不悲哀,悲哀的是被“搶錢”后,本人還被置身事外,不能知道自己的善款到底流向了哪里。 組織者不愿公開,被捐者只有胡思亂想。鑒于中國紅十字會挪用5.12地震捐款8000余萬元用于建設(shè)“博愛家園”、山東單縣紅十字會副會長挪用救助金用于游山玩水等一系列前車之鑒。被捐者有足夠的理由懷疑組織者借慈善之名、行圈錢之實,把他們的善款挪去建設(shè)樓堂館所、支付單位日常開支、滿足個人私欲。高郵市作為組織者是否早該未雨綢繆,打消被捐者的顧慮。每次捐款活動結(jié)束后,馬上公示捐款結(jié)果,及時公布資金使用情況,而不是遮遮掩掩,被捐者有意見了,政府才亡羊補牢。 因此,只有組織者出于公心,保障善款使用公正、公開、透明,捐款者才能安心捐款,慈善才不會變味、走樣。 |
- 責任編輯:鄧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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