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罪責難逃”的何止當事人
www.fjnet.cn?2013-05-17 10:13? 王天德?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據(jù)報道,5月12日凌晨,河南鹿邑縣法院原院長高天峰和女兒在家遇害,作案嫌疑人不是別人,而是自己的親生兒子。 從云南大學學生馬加爵兇殘殺害4名同宿舍同學,到復旦大學學生黃洋疑似被室友毒死,再到4月18日清晨張家港某學院學生符某持刀將同學刺傷,學生校園犯罪已不再是個案。 從中央到地方,從教育主管部門到學校,對加強校園管理,預防學生校園犯罪的力度在不斷加大,但效果非如人意。由此看來,預防青少年犯罪,缺失的已不僅僅是“管理”,“做人”之課缺失才是根源。 青少年犯罪,古今中外非新鮮事兒,預防青少年犯罪,古今中外均不可輕之。 改革開放后,隨著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城鄉(xiāng)人口頻繁大面積流動處于常態(tài),“流動”的父母,留守的孩子,孝道、做人、家庭美德等教育中,父母對他們的“身教”作用減小。即使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孩子,除雙休日外,也多是晚上和父母見一面,且多有身陷家庭作業(yè)之中。孩子與父母溝通交流,變得越來越奢侈,“言教”幾乎斷裂。 就學校而言,在追求“升學率”壓力下的“應試教育”中,已變味為另一種舉重若“輕”。從中小學到大學,“教書育人”遇到“強拆”,教書和育人受到割裂,重教書輕育人成為普遍存在,最終又把青年人必修的“做人”課推給了社會。 青少年是父母的希望,也是民族的希望;是家庭的未來,也是祖國的未來。預防青少年犯罪,給青少年上好“做人”課,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更是實現(xiàn)強國之夢的百年大計。需要家庭、學校、社會的共同努力。對此,國家對改善流動人口生活及子女就學,在政策上進行著不斷完善調(diào)整;對學校如何履行好育人歷史使命也有明確規(guī)范,關鍵在落實。 身為家長,不僅要創(chuàng)家立業(yè),更要關心留守子女的成長需要;不僅要引導子女學好知識,更要言傳身教好文化傳承;不僅要關心孩子的學習進步,更要關心子女的身心健康,讓孩子不再“孤獨”成長。作為學校,要切實轉變育人理念,盡好塑人之職,履好育人之責,切實把“立德樹人作為教育的根本任務”,讓教書和育人不再割裂。只有這樣,青少年犯罪的悲劇才會得到有效遏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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