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謊報者才可徹底拆除客機“詐彈”
www.fjnet.cn?2013-05-21 10:56? 潘抒捷?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17日下午,一名男子相繼給北京、重慶等5地110報警服務臺打電話,謊稱北京、重慶、廣州等地飛往上海的客機上有炸彈,造成11個航班受影響。經(jīng)江蘇公安機關(guān)快速查證,此為虛假恐怖信息,鹽城籍犯罪嫌疑人季某在作案后不到兩小時,即被當?shù)鼐阶カ@。 就在幾天前,5個飛往深圳的航班也受到炸彈威脅。所幸,經(jīng)各地公安部門緊急調(diào)查后,均被證實為虛假恐怖信息。盡管只是虛驚一場,可短時間內(nèi)16架次航班受威脅,密集度如此之高,還是讓民航業(yè)受傷不輕。 民航專業(yè)人士介紹,作為特殊的交通工具,飛機對安全要求極高。在遭遇炸彈威脅時,必須堅持“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處置原則——如果無法合理排除任何疑點,就認定炸彈威脅現(xiàn)實存在,應采取返航、迫降、延遲起飛等緊急應對措施。 這些舉措,如清倉及重新起降等,會給航空公司造成不小的損失。根據(jù)公開資料,去年12月,南方航空一航班受到匿名信息威脅備降,損失就達50萬元。另一方面,正常的航班秩序被擾亂,乘客行程也被打亂,并且可能引起公眾的恐慌情緒,對民航業(yè)形成的負面影響不言而喻。 民航業(yè)頻頻為“詐彈”鬧劇買單,違法成本低是一個重要原因。民航法規(guī)定,故意傳遞虛假情報,擾亂正常飛行秩序,給公私財產(chǎn)造成巨大損失的,要按照刑法的相關(guān)條文來處理。專家指出,此類惡意編造傳播虛假恐怖信息行為,一般認定為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按照刑法規(guī)定,應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如司法部門認定造成嚴重后果,處以有期徒刑的上限最高可達15年。然而,由于造成后果是否嚴重的判斷標準并不明確,執(zhí)法實踐中重罰并不多見,當事人往往只是受到罰款、行政拘留,甚至批評教育了事。目前對謊報炸彈者的最嚴重處罰,不過是4年的有期徒刑。 針對這種謊報炸彈刑罰偏輕和造成損失很大的狀況,民航局局長李家祥近日表示,民航局正在和有關(guān)司法部門協(xié)商,今后對嚴重破壞民航安全的這一類行為,要考慮加重量刑,以杜絕有人再次以身試法。加大犯罪嫌疑人的違法成本,這當然是治本之策;不過,這既需要調(diào)查研究,也需要時間。眼下,最重要的是,警方應及時將“詐彈”謊報者繩之以法。同時,媒體在報道相關(guān)新聞時,也應著重宣傳法律對相關(guān)事件的嚴肅處理,鏟除謊報者及意圖仿效者的僥幸心理。此次,江蘇警方兩小時之內(nèi)抓獲犯罪嫌疑人,就很值得肯定。 還需指出的一點是,民航業(yè)的相關(guān)人員,不能被一起又一起的“詐彈”虛報案分散注意力,而應對航空安保系統(tǒng)的信息保持警惕,不給任何可能的恐怖活動留下可乘之機。(福建日報)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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