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保局長們別滿足于“真的游了”
www.fjnet.cn?2013-09-09 10:41? 司馬童?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9月7日上午,浙江蘭溪舉行首屆“保護母親河,暢游蘭江”活動,來自金華各縣市的近千名游泳愛好者聚集在這里,從中洲公園陽光沙灘下水,游向?qū)γ娴乃T碼頭。這些人中,有金華市副市長張偉亞、蘭溪市委書記吳國成,以及來自金華、龍游等各個縣市的15位環(huán)保局局長。(9月8日《錢江晚報》、《羊城晚報》) “他們真的游了!”這是一家媒體在報道上述新聞時打出的醒目標題。而我以為,除了“真游”,值得高興的還有“真驗”。因為,此前針對“請環(huán)保局長下河游泳”的熱門話題,不少地方的一把手,均在有關(guān)場合拋出了同一個說法:檢驗一座城市的河流是否污染嚴重,是否整治得力,“父母官”們敢不敢下水游泳,應(yīng)成為一項重要的衡量標準。 筆者身為浙江人,對于“魚米之鄉(xiāng)”的回憶與渴盼,也便更多了一份對比和熱切。保護綠水青山,才是留住真正的金山銀山,這在今天已越來越成為一種共識。記得今年夏天,浙江衛(wèi)視專門策劃和推出了一檔“尋找可以游泳的河”大型專題節(jié)目,以此助推全社會的強化環(huán)保理念。由今而論,金華市在蘭溪蘭江組織舉行的暢游活動,無疑是一種踐行“守水有責”的最好實證。 說到“下河游泳”,很多人或許仍記得今年2月18日《錢江晚報》曾載的另一則新聞。報道說,杭州毛源昌眼鏡有限公司董事長金增敏在微博上叫板故鄉(xiāng)的環(huán)保局長,指稱溫州瑞安市仙降街道橡膠鞋廠基地,工業(yè)污染非常嚴重,污水直接排入河流,并愿“花20萬元請環(huán)保局長下河游泳”。當時,溫州瑞安市環(huán)保局局長包振明一笑置之。人們未必不能理解,對于“下河游泳”的懸賞激將,環(huán)保局長們的“一笑”,也許包含了一層非己之力所能解決的“苦笑”;但也不得不承認,如今同在浙江的金華蘭溪,“官員們真的游了”,其背后肯定也不是“想游就能游”的吧? 事實確也如此。這兩年,在水環(huán)境治理上,蘭溪花了不少功夫,水晶、錫箔這些無證加工坊關(guān)停了500多家,2012年來否決了66 個嚴重污染型項目,今年又取締了污染企業(yè)213家,這才使得蘭江水質(zhì)又回到了適合游泳的Ⅲ類標準。從中不難得到啟迪,如果說“污染經(jīng)濟”可以創(chuàng)造某種立竿見影的“政績數(shù)據(jù)”,那么像金華蘭溪這樣,為了“守水有責”、為了“真能游泳”,而甘愿舍棄一些“眼前利益”,這才是讓環(huán)保局長們免去“苦笑”的唯一途徑——而這種“苦笑”,又豈止僅僅是針對環(huán)保官員而言。 多一些“他們真游了”的實證,并不只是為了增強官員們應(yīng)對公眾“下河游泳懸賞”的底氣。說到底,浙江金華組織各縣市15位環(huán)保局局長的“集體游泳”,更是出于凸顯一種共創(chuàng)“綠色經(jīng)濟”的無形倡議:水環(huán)境的有效治理,永遠不能只靠一個地區(qū)單槍匹馬的獨自努力。所以,每一個“他們真游了”的實證,其實應(yīng)是“各方配合了”的成果。若是缺乏這樣一種齊抓共管的默契與合作,無意在更大范圍以更大力度實現(xiàn)“共治”,環(huán)保局長們的“集體游泳”就會意義大減。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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