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名男生驗DNA:一滴血中的底線失守
www.fjnet.cn?2013-10-14 15:02? 高亞洲?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今年以來,山東濱城區(qū)發(fā)生38起學生宿舍盜竊案。為抓小偷,“盡快破案,排除學生間誤會”,當地警方決定實行DNA偵查。為此,濱州學院5000多名本科男生全部被采血驗DNA。據了解,對學生表現(xiàn)出疑慮,在場警察只說了句:“安靜,不要講話”。(10月13日《渤海早報》) 根據媒體的報道:不到一年的時間,連續(xù)發(fā)生了38起盜竊案件,涉案價值達20多萬,而且還都發(fā)生在學生宿舍,如此囂張的竊賊,當然需要“盡快破案”,案發(fā)現(xiàn)場都在學生宿舍?!芭懦龑W生間的誤會”也是極有必要的,從這一點講,警方的“高度重視”,當然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為了“破案”,警方實行的“DNA”偵查,讓5000多名男生被采血,齊齊被扎了一滴血,大有“寧可錯抓一千,不可漏網一人”的霸氣,如此“霸氣”之下,卻是讓人唏噓不已的底線失守。 根據公安部門的說法,之所以實行采血的偵查,情理上是為了“盡快破案”,法理上則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情理上當然無可厚非,那就從法理上講,在刑事訴訟法中,確實有這樣一條規(guī)定:“為了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態(tài),可對人身進行檢查,可提取指紋信息,采集血液等生物樣本”,那么具體到這件事上來說,如果要對學生進行人身檢查,是有一個不能忽視的前提的,那就是學生們要么是被害人,要么是犯罪嫌疑人,這5000多名學生,顯然不能全是被害人,難道可以全部作為犯罪嫌疑人嗎?根據法律規(guī)定,一個人之所以成為犯罪嫌疑人,他一定是犯罪偵查機關的偵查對象或者被偵查線索初步確定的懷疑對象。所以,犯罪嫌疑人必須是特定的人,對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確定的犯罪實施者不能稱為犯罪嫌疑人?;谶@樣的法律概念界定,這5000多名學生顯然是不符合犯罪嫌疑人身份的,如果是這樣,公安局哪來的權力實行DNA偵查呢? 公安部門為了破案,罔顧法律基本常識,簡單而粗暴地采血全體男生,這不僅僅是淺而易見的執(zhí)法犯法,同時也是對學生人身權利的粗暴侵犯,是執(zhí)法中必須恪守的底線淪喪和失守。作為執(zhí)法機關,最起碼的要求,應該是依法,應該對權利的敬畏。把破案建立在粗暴的集體驗血上,不僅無法體現(xiàn)執(zhí)法的英明和霸氣,只能把執(zhí)法中的懶惰和無能暴露無遺。 如果說作為這起鬧劇的主導者,公安部門簡單粗暴的濫權執(zhí)法當然是要狠狠批判過的,那么在整起事件中,還有一個主體同樣扮演者不光彩的角色,那就是這5000多名男生所在的濱州學院。學校發(fā)生這么多盜竊案件,作為校方,可能的緊張和不安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無論如何,面對公安機關的濫權執(zhí)法,作為校方是應該堅決說不的,作為校方,難道沒看出其中的任何不妥,一所學校,為了所謂的安全,如果可以無視學生的權益。還能算是一所合格的高校嗎?如果一所學??梢詿o視學生的權益,可以助紂為虐地侵犯學生權益,這顯然是作為一所高校的底線失守。 紙上的一滴血,僅僅的一滴血,或許借此,公安機關可以找到真正的盜賊,濱州學院可以揪出害群之馬,但是如果這一切都要建立在底線失守上,這顯然是一出令人遺憾的荒誕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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