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招遠“5·28”故意殺人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已被依法逮捕。目前,偵檢機關正依法推進刑事程序,受害者家屬安撫等善后工作也在有序地進行中。人們關于見義勇為的反思與爭論仍在繼續(xù):不少人指責現場眾多旁觀者竟無一人上前制止;也有人表示,在網絡上做事后的道德評判沒有意義,并稱前者為“鍵盤俠”。 客觀而言,一味地指責圍觀者麻木冷漠是有失公允的。未能挽回受害者的生命確實令人遺憾,不過,惡性刑事案件往往具有突發(fā)性的特點,成功阻止極為困難。社會心理學研究證明,兇案發(fā)生時,在場人員從恐懼到采取行動,需要幾分鐘的時間。而正是這幾分鐘,足以讓慘劇無以挽回。另外需要指出一點的是,招遠案中,人們并不是無動于衷。無論是在場群眾及時打電話報警、拍攝視頻保留證據,還是兩次上前阻攔被嫌疑人毆打的餐廳經理,都盡到了公民責任。 同樣的,對于“鍵盤俠”的指責,也未必公平。所謂的“鍵盤俠”,是指遇到突發(fā)事件時,在事故現場以明哲保身為處世態(tài)度,而又在虛擬的網絡空間釋放道德的呼喚,以此尋找某種自我滿足的人。目前,輿論對“鍵盤俠”多持否定態(tài)度,認為遇事置身事外,只在網絡上義憤填膺,無助于健康社會風氣的形成,也無助于走出見義不為的怪圈。的確,這樣的說法有一定的道理,但“鍵盤俠”在網絡上的情感表達,也并非沒有一點正能量。這說明,“鍵盤俠”擁有責任感與正義感,即便出于利益權衡與實際考量而被壓抑,仍試圖表達自己想做一個有道德的人。實際上,這種道德喊話的聲音越大,越有可能形成人心向好的輿論氛圍與社會風氣,減少個體利益受損的概率。 當然了,讓道德和輿論落實為行動,需要進一步的轉化機制——而這,顯然要先走出“指責式反思”的泥淖。“指責式的反思”更需要反思,唯有跳出情緒化的宣泄與指責,才有可能正確引導和激發(fā)人之內心應有的正義感與責任感,使其轉化為見義勇為的行動。 如何讓正義感與責任感由網上“說”出來,變成現場“做”出來? 從長遠看,需要進一步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社會主義道德體系建設,讓見義勇為成為社會成員的一種自覺選擇。 從當前來看,見義勇為還需要外部條件的刺激。一方面,可加強有關立法,嘗試從職業(yè)、年齡層等方面,明確界定應該首先站出來的一部分人,將見義勇為確定為一種法定義務,改變其法外職責的現狀。另一方面,政府相關部門也應在完善公共安全保障機制的過程中,努力成為見義勇為者的權利屏障和堅強后盾,讓他們得到實實在在的物質獎勵。(福建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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