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下旬以來,各地涉及“警察”與“槍”這兩個關(guān)鍵詞的新聞頻發(fā),其中5月30日一天就在三個省份發(fā)生三起警察開槍事件(其中一起為走火),三起事件的中槍者均死亡,使警察尤其是民警的配槍用槍問題,驟然成為輿論關(guān)注的焦點。(新華網(wǎng) 6月10日) 當下,我國正遭受著近年來最為嚴重的恐怖威脅,反恐形勢異常嚴峻。因此,全國上下的治安管理級別都在逐步提升。有目共睹,街上巡邏的警察多了起來,裝備從以前的警棍變成了荷槍實彈的手槍、沖鋒槍。同時還可以看到平時很少見到的全副武裝的特警、武警等“強悍”警種。 看到這么多警察保障安全,老百姓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全感”。但不時傳來的警察開槍的新聞卻讓民眾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兒?!熬煸谑裁辞闆r下會開槍?”“開槍會不會傷到無辜群眾?”“槍走火了怎么辦?”從未見過這般“殺氣”的群眾不得不為自己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心生疑慮。 筆者認為,近段時間頻繁發(fā)生的警察開槍事件暴露出兩方面問題:一是我國部分地區(qū)社會治安管理還有待加強。二是部分基層干警在處置突發(fā)事件、使用和管理槍械能力上有所欠缺。當然,為了社會安定,警察開槍擊斃歹徒并不是壞事。就算對社會造成了一些影響也不應(yīng)該把責任全部推到警察身上,還必須從多個方面著手解決警察用槍問題。 用法律管好槍,完善警員用槍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警員用槍必須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警察脫離法律的管理隨意用槍就是對生命的漠視。當下,由于部分法律法規(guī)對警員何時用槍、怎樣用槍只是進行了粗略的解釋,所以部分警察在“該不該開槍?”這樣的問題上糾結(jié)不清。即削弱了警察的執(zhí)法能力,又容易帶來不必要的傷害。 用訓練管好槍,強化警員用槍實踐操練。警察開槍事件暴露出我國部分基層警員在槍械的使用技能上的短板。加強警員槍械實際操作訓練,提高警員的射擊水平和槍械保養(yǎng)技術(shù),不僅能提高打擊犯罪的效率,還可以減少像卡膛、走火等不安全情況的發(fā)生。 用科技管好槍,將非致命武器與致命武器結(jié)合使用?!八街梢怨ビ瘛保山梃b國外先進經(jīng)驗,在遇到突發(fā)事件時先使用電擊槍、瓦斯彈等非致命武器,在不造成生命危險的情況下制服歹徒。既不妨礙警察執(zhí)法,又將使用武器的風險降到最低。 當下我國反恐形勢嚴峻,警察合理使用槍支是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必要手段。社會輿論在起到監(jiān)督作用時也不應(yīng)過于尖銳的看待警察用槍事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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