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8日,6名“全能神教”暴徒在山東招遠市一家麥當(dāng)勞餐廳將一名無辜女性殘忍毆打致死。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張帆、張立東、呂迎春、張航、張巧聯(lián)故意殺人,被告人呂迎春、張帆、張立東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一案。 以常人視角看來,這起令人發(fā)指暴行的起因著實不可思議,5名被告人只是因為向餐廳內(nèi)的顧客吳某某索要電話號碼遭拒,就將這位無辜女性認定為“惡魔”,殘忍地將其活活打死。暴行讓一個無辜家庭沉浸在失去至親的悲痛中,也讓這個家庭至今仍然深陷于忌憚邪教報復(fù)的不安里,更讓整個社會蒙上了一層自危的恐怖陰霾。 要理解施暴者的行為動機,須將其重置于邪教教徒的立場去重新審視。邪教的異端邪說將自己置于人類的反對者立場上,反對并攻擊的正是人們賴以自然存續(xù)發(fā)展的現(xiàn)有社會價值觀和基本社會秩序。而邪教教徒被洗腦后,就將淪陷到極度自傲和極度自卑的兩端,逐漸與社會徹底決裂,進入信息全封閉狀態(tài)。 一方面,他們自以為是“先知先覺”者,是整個世界的主宰,他們以自恃“全知全能”的視角去看待常人,每個人都可能成為他們認定的“惡魔”,而遭到打擊迫害。另一方面,他們又自卑于難以等待到所謂“末日”,渴望用以身殉教來立即升入“天國”,實現(xiàn)“教義”。 正是這樣的極端心理,驅(qū)使著他們作出極端暴行,要么通過自殺、自殘的方式,來接受“教義的洗禮”,要么對于不屑于他們“教義”、不愿意與之為伍的人們極端報復(fù),直至爆炸、焚燒、屠殺。 “招遠血案”讓我們再次直觀感受到邪教組織的恐怖暴戾。這個所謂“全能神教”實施的惡行罄竹難書:為了發(fā)展教徒,他們專設(shè)“護法隊”,毆打不愿入教或意圖脫教的人,河南唐河縣“全能神”“護法”曾在12天內(nèi)制造8起搶劫、毆打事件,受害人被打斷四肢、割去耳朵。 這樣的邪教組織正是披著“宗教”外衣,片面歪曲、抄襲、惡意篡改傳統(tǒng)宗教的教義,打著所謂“救世”的幌子,卻和宗教讓人向善修德的理念背道而馳,大行反人類、反社會、反政府之實。他們隨時將用自認為“合乎教義”的殘暴方式給社會致命一擊,實為整個社會的毒瘤,而每名邪教教徒正是一顆定時炸彈,一個小小的事情就能將之引爆,給社會帶來難以磨滅的傷痛。 事實上,如此教派在本質(zhì)上已經(jīng)不是宗教,而是具有極大危害性和盲目破壞性的邪教團體,是破壞社會秩序、危害民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的異化勢力,使人性發(fā)生了極端扭曲,更給民眾的生存、社會的延續(xù)帶來嚴重威脅。 對待這些反人類、反社會的邪教教徒,最有效的方式莫過于將之強行重新拉入社會機理,以社會所公認、人類所共同遵循的規(guī)則對之暴行進行評價、審判、嚴懲。由司法機關(guān)依據(jù)現(xiàn)行法律,揭穿邪教隱藏在所謂“宗教”之下的暴徒本質(zhì),讓他們在全社會面前,在全人類面前,得到應(yīng)有的客觀法律評價,讓被邪教所歪曲的正義得以伸張,讓邪教給人們帶來的恐怖陰霾得以驅(qū)散。 本次山東省煙臺市法院依法公開審理“招遠血案”的社會意義正在于此。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我們看到這些極度不理性、視人命為草芥的施暴者也獲得了法律所賦予每個刑事被追訴者同樣的平等訴訟權(quán)利。平等地對待每一個人,哪怕他暴戾恣??;公正地尊重每一個人,哪怕他罪惡滔天。而這正是法治理念與邪教異端邪說的本質(zhì)區(qū)別所在。 只有將打擊、取締邪教犯罪活動理性化、法治化,才能避免情緒化的單純報復(fù),才能把每件涉邪教案件定成鐵案,才能經(jīng)得起法律的考驗,更經(jīng)得起歷史的評判,讓國外反對勢力的惡意質(zhì)疑化為笑柄,讓每個利用邪教實施違法犯罪的不端者都被公正、公平地釘上法治的恥辱柱,永世不能翻案。 林濟生(北京 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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