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最低消費”消費者要有較真精神
2014-11-03 14:45:49? ?來源:東南網-海峽導報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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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出臺規(guī)定,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違者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處罰。 1日是新政實施的首日,廈門市有些餐館雖然取消“最低消費”,卻通過其他花樣,把包廂消費水準限定在一個較高水準,有消費者戲謔餐館只不過是“換一件馬甲”。(11月2日東南網) 不但“最低消費”,近年一些商家形形色色的霸王條款層出不窮,不少消費者雖明知不合理,但并未較真,選擇“任人宰割”或換地方消費,這恐怕也是各種霸王條款大行其道的一個重要原因。 在不少發(fā)達國家,消費者習慣“斤斤計較”,動輒為在我們看起來不過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來投訴商家。可以說,正因為有了消費者的較真,商家才不敢放肆,在服務和管理上精益求精。相比之下,中國的很多消費者真是“菩薩心腸”,“太好說話了”。久而久之,一些商家能不“霸氣十足”嗎? 因此消費者再也不能當“沉默羔羊”,要有“錙銖必較”的較真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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