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10時36分,上海市高院對林森浩投毒案作出終審裁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根據(jù)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對林森浩的死刑判決將依法報請最高法院核準。庭審結束后,被告人林森浩的父親林尊耀走出法庭再次受到媒體圍堵采訪,他表示對于這個結果仍無法接受,隨后林父蹲在地上抱頭痛哭,后被隨行人員扶上出租車離去。幾乎與此同時,黃洋的母親心臟病發(fā)。(1月9日東方網(wǎng)) 林森浩與黃洋均為復旦大學上海醫(yī)學院學生,2013年3月31日下午,林森浩將劇毒化學品二甲基亞硝胺投入寢室飲水機內。次日黃洋飲用后發(fā)生嘔吐,而后病情逐漸加重,于4月16日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2014年2月18日,一審法院判處被告人林森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次上海高院二審公開開庭,最終認定林森浩的行為致使黃洋飲用后中毒死亡,依法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這體現(xiàn)了法律的公平和尊嚴,林森浩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應有的代價,媒體對案件進行客觀的報道也無可厚非。 但是,在媒體采發(fā)的照片中我們看到,有一張圖片特別刺眼,那張圖片是“林森浩投毒案”被告人的父親在得知終審裁決后,蹲在地上抱頭痛哭。在老人的周圍,里三層外三層的記者們,將一個個居高臨下的相機,一個個冰冷無比的鏡頭,齊刷刷地對著一個傷心欲絕的老人,拍照,攝像,提問,表面上看似乎這些記者朋友們都很敬業(yè),想從林父的口中挖掘一點有價值的新聞,但不要忘了,在此案當中,林父也是一個受害者。如此地侵擾一個無辜的老人,讓人不忍視之。 事實上,這種行為在西方被稱為“侵擾悲痛”(intrusionintogrief)?!扒謹_悲痛”具體可分為兩方面:信息采集環(huán)節(jié)的侵擾和信息呈現(xiàn)環(huán)節(jié)的侵擾。新聞采訪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的侵擾行為有五種:一是使用欺騙或強制手段進行采訪;二是強行打開被訪者的痛苦記憶;三是報道內容失實;四是報道風格冷漠或輕佻;五是圖片使用和文字描述過度刺激。毫無疑問,對林父的采訪在某種程度上就是打開了被訪者的痛苦記憶,且所拍攝的圖片過于冷漠,它所呈現(xiàn)的特殊沖擊力,顯然是具有侵擾性的,是不夠人道的。 一些媒體之所以熱衷于渲染痛苦,不惜“侵擾悲痛”,一方面與受眾心態(tài)直接相關,另一方面也與市場經(jīng)濟條件下,為了迎合受眾口味相關。但要切記,媒體也應肩負社會責任,也應堅守道德底線?!胺擦夹奈窗?,誓不下筆。”避免侵擾悲痛,雖為細節(jié),卻是傳媒人文精神的具體體現(xiàn)。所以,首先需要依賴新聞工作者的個人良知,自覺尊重他人,維護他人的尊嚴。但更重要的是,新聞界也要亟需針對“侵擾悲痛”建立起適當?shù)男袨橐?guī)范。美國職業(yè)新聞記者協(xié)會就通過制定準則,指出:“尋找、采訪或拍攝遭遇悲慘或悲痛者時,應敏感體恤。要認識到收集和報道信息可能對他們造成傷害或不適。追求新聞不是傲慢無禮的通行證?!庇丢毩㈦娨曃瘑T會節(jié)目準則》也規(guī)定:“一個文明的社會必須對他的弱小的成員特別注意”。我們的新聞界也要樹立起同情尊重的報道理念,從采訪約請、對象選擇、圖片運用到細節(jié)描述,都應以細致謹慎的方式進行。讓媒體報道不把悲情當作賣點,這也是新聞工作者的職業(yè)道德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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