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被紅衣女子揪打視頻截圖
這兩天,一段“平和女子暴打初中生”的視頻在網(wǎng)上瘋傳。視頻中,2個女子對一名初中女生踢打搧耳光,還不時嬉笑,同伴在旁邊拍攝。據(jù)悉,被打女生阿花(化名)是平和廣兆中學初二學生,事發(fā)地在平和小溪鎮(zhèn)高南橋附近。2個打人者都是小溪鎮(zhèn)人,未滿18周歲,其中1人懷有身孕。(5月19日《海峽都市報》)
誰在懷孕少女內心播下了暴戾種子?
晴川
“只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便恨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這位快做媽媽的少女,拳頭里彌漫著如此強烈的暴戾之氣,讓人膽顫心驚,倒吸涼氣。所謂養(yǎng)不教父之過。人們在慨嘆之余,將矛頭直指家庭教育也順理成章。但種下暴力種子的,又豈止是父母?
在這起暴力事件中,有兩個問題難以繞過:其一,十幾歲正是讀書的花季年齡,義務教育階段尚未走完,何以早早走上了社會?被打的初二女生,學校站出來了,可是,打人者也未成年,誰又該站出來領回責任?其二,按照相關法律,致未成年少女懷孕,不管是否涉及強奸,也屬違法犯罪。那么,是誰讓一個少女變成了準媽媽?一個缺乏自尊的人,是很難懂得尊重他人的;一個缺乏對生命的敬畏,將同情悲憫隨手丟棄,甚至連正常的社會倫理、善惡美丑觀都發(fā)生顛倒錯亂的人,包括這位嬉笑的少女,拍攝視頻者以及背后的男人,除了可恨可怕可恥,更可憐到讓人心疼心酸。
我國法律規(guī)定,年滿十六周歲的行兇者應承擔相應刑事責任,未滿十六周歲的則不予刑事處罰,但民事賠償卻不可免。這是對作為主體責任人的父母監(jiān)護責任缺失的懲罰。但這樣的懲罰,值得商榷。一者,孩子法盲,責在父母,但更有教育機構的法制教育缺失、社會大環(huán)境的侵染等因素;二者,當代社會,人口流動具有客觀必然性,甚至父母已經(jīng)無可選擇。這是社會的欠賬,按照羅爾斯正義原則,社會就有責任和義務給予適度補償。這種補償,有教育層面上的,也包括經(jīng)濟方面。板子全打父母,責任全賴孩子,是卸責,也是以暴治暴,不可取。
空談只會誤事,反思之外更要有行動。如何補上未成年人的道德與法制教育的短板,既要著眼當前,更要立足長遠。于政府而言,就該從制度層面,為農村尤其是偏遠薄弱農村的留守孩子提供親情輸送的渠道;于學校,則必須擺脫“不在學校出事就好”的怠惰思維,多走進孩子內心,幫助那些迷茫徘徊的孩子走出困境;而家長,也應少一些功利心態(tài),多陪陪孩子,給他們的愛多一點。人生旅途的空白越多,危險就越大,遺憾就越多。如何從思想根源上幫助孩子祛除暴戾之氣,安全趟過青春的沼澤,這是擺在全社會面前的一道亟需解決的課題,誰都無權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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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視角外的“多看了幾眼引狂揍”
你傷害了我,別一笑而過
法律視角外的“多看了幾眼引狂揍”
王軍榮
對于這樣的“毒打”,公眾無法接受,法律也無法容忍,對打人者進行嚴厲懲罰,是必須的,然而,僅僅是事后的法律懲罰就能夠阻止此類的“毒打”嗎?審視“多看了幾眼引狂揍”,除了法律視角,更應該有別的視角?!岸嗫戳藥籽垡褡帷焙芑奶疲珔s非個別。有一種“游戲”叫“暴打路人甲”,即隨機選擇路人,突然圍住別人就是一頓暴打。玩這種“游戲”的是南京的15名90后,從2012年2月17日深夜10點至第二天凌晨6點多,他們連續(xù)毆打了三名無辜路人,導致被害人受傷。走在大街上,莫名其妙被打了,竟然是因為對方在“玩游戲”,這是多么可怕的事。
別人多看幾眼,顯然不是打人的理由。但在打人者看來,打得越兇,越有趣,可能越興奮。這是種畸形的心態(tài)。然而,這種心態(tài)的形成卻不是偶然的。打人者還是未成年人,其中還有一個孕婦。這本身就說明她們早就離開了“教育”。甚至,打人者就是個“病人”,她們看起來是“正常人”,但心理卻是扭曲的。
靠什么保護被打的學生,挽救那些扭曲的心靈?這需要學校教育能“守”住某些“問題學生”,不要自以為是地將其“趕”到社會上去。
建一所學校,就可以少建一座監(jiān)獄。這些年來不時刺痛我們的青少年暴力,折射的不但是法治上的欠缺,更是基礎教育的欠賬!(東南網(wǎng)-海峽導報)
你傷害了我,別一笑而過
高路
最近發(fā)生了兩件荒唐事,一件是福建2名女子對一名初中女生腳踢、扇耳光、扯頭發(fā),還不時嬉笑。警方立案調查后發(fā)現(xiàn),被打者是福建一名初二學生,2名打人女子均未滿18周歲,其中1人懷有五六個月的身孕。而打人原因竟是,女生多看了她們幾眼。另一件更荒唐的事是,湖北十堰一小區(qū)22輛汽車輪胎被扎,警方抓住嫌疑人后,發(fā)現(xiàn)他的動機竟然是“報仇”。前幾天,他自己的車胎被人扎了?!坝腥嗽业能囂ィ揖驮蠹业能囂?!”
兩起事情一個共同點都是無妄之災??磳Ψ綆籽劭赡苁菬o心之舉,哪怕有心,也可能有善意的和惡意的分別,一個陌生人看另一個陌生人,她的眼神再怎么惡意也不至于讓對方到勃然大怒的地步。同樣的,那些個被稀里糊涂扎了車子的人,他們沒礙著誰也沒惹到誰,他們何罪之有?犯事的人都把無辜人群當成了出氣桶。在這樣的邏輯中,別人做了什么并不重要,我要做什么才是重要的。打人的人真的是為了那幾眼嗎,恐怕只是為了宣泄一下自己內心郁結的情緒;而持續(xù)大半個月一連扎了20多輛車的人,他除了想報那一扎之仇以外,恐怕還從中找到了破壞的快感。
冤有頭債有主,哪怕依江湖規(guī)則,這樣的行為也為世人不齒。別人傷害了你,你再報復別人,大家聽了這樣的故事,至少還能表達一下理解和同情,可對這樣的事,到哪里去尋找“規(guī)則”呢?正因為它們無厘頭,所以對社會情緒的傷害最大。因為社會沒有辦法來知道你的憤怒來自哪里,也不明白你的爆發(fā)點在哪,自然也更無法預防無法來幫助你,這讓社會陷入不安全感之中,仿佛周圍充滿了未知數(shù)。
你每天奉公守法,停車的時候唯恐將別人的路攔了,盡量提醒自己不要離別人太近,不要停在別人的門口,以免給別人造成麻煩,可突然有一天,你發(fā)現(xiàn),哪怕你謹小慎微,處處為別人著想,你的車胎還是被人扎了,你的車身上還是莫名其妙地多了幾道劃痕,原因只是因為某個你不知道的角落里,有一輛車被扎了,車主遷怒于你,或者他哪天心情不好隨手這么一劃。這會動搖一個人對社會的基本信念,這跟告訴他“好人未必有好報”是一個道理,遵紀守法、通情達理一樣不能免災,那么,他還有什么理由再繼續(xù)做好人,繼續(xù)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呢?
很多發(fā)生在眼前的事情,單個看它可能造成不了太大的傷害,幾個女人之間打兩下打不出什么毛病,可若干年后回頭看,就會發(fā)現(xiàn),其實,每一次行為的發(fā)生都深刻地影響了社會的心理和行為。每一次對常識的顛覆,都會打破社會固有的平衡,最終都可能釀成比較嚴重的社會問題。
很多底線是不能碰到,要不然,社會的信仰體系就會崩塌,而每個人都會深受其害。我們都不應該小看了這種行為的危害性,否則有一天我們都會被烈焰灼傷。(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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