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這表現(xiàn),把“十不準”當一回事了嗎?“確認書”成無效協(xié)議無疑一個負和博弈,陽陽輸?shù)袅藦偷?,復旦輸?shù)袅寺曌u?!?/p> 據(jù)報道,重慶江津文科狀元陽陽因和復旦招生組老師簽署“確認書”卻未被錄取,從而錯過理想高校。復旦方面表示校方已經(jīng)獲悉此事,正核實情況。 對復旦,這只是一個小“事故”;對陽陽,這是一個大“錯誤”。曾有中國人民大學、浙江大學、中山大學等知名高校的橄欖枝擺在面前,陽陽沒有珍惜,直至失之交臂,才追悔莫及。如果機會再來一次,陽陽是否會對某大學說:離我遠點!對于陽陽,我只能說一句:孩子,高校不過是人生的一張車票,等你畢業(yè)踏入社會,沒有人問你是坐什么車來的。這事對學生、家長也是一個教訓,在高校招生越來越陽光、越來越重視程序正義的當下,不要輕信高校單方面的承諾。 言而無信、公然違規(guī)是復旦之錯。代表復旦的招生組與陽陽簽署了“確認書”,就要確保按“合同”辦事,保障她順利入學,這是誠信底線。如果說,這是一份沒有法律保障的無效協(xié)議,那么責任也在復旦身上。大學之大,不是用來店大欺客,而是大胸懷、大誠信?!按_認書”成無效協(xié)議無疑一個負和博弈,陽陽輸?shù)袅藦偷?,復旦輸?shù)袅寺曌u。 殷鑒不遠,“前科”在身。2011年招生季,復旦大學與上海交通大學等高校之間為爭奪生源,在錄取工作結束前向考生簽訂“預錄取協(xié)議”,由此引發(fā)惡性競爭,影響極差。教育部于2012年6月底出臺了“十不準”,“嚴禁高等學校在錄取工作結束前以各種方式向考生違規(guī)承諾錄取或簽訂‘預錄取協(xié)議’或以‘新生高額獎學金’、‘入校后重新選擇專業(yè)’等承諾吸引生源”。今年,教育部也再次對此重申。無論操作方式還是實質內容,“專家咨詢協(xié)議書”不過是“預錄取協(xié)議”的2.0版。就復旦這表現(xiàn),把“十不準”當一回事了嗎?這“孩子”可真不聽話。 “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為人師者之快事,可以理解也應該支持。但我一直以為,高校招生還是要多點“無為而治”。如果把學生比作流水,大學是池子,只要你的池子夠大、夠深,水就爭著流入你的池子。大學延攬人才,招生術是“末”,教學質量、學術地位、學校聲譽等這些才是“本”,不在教學、學術上多下功夫,靠小伎倆與同行競爭生源,無異于舍本逐末。上次“宣傳片事件”亦是如此,重形象、重包裝不說,還涉嫌抄襲,不但丟人還“丟魂”——大學之魂。 復旦校訓“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出自《論語》,后面還有幾個字:“仁在其中矣”。試問,言而無信、違規(guī)操作,“仁在其中”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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