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陜西東南部的旬陽縣,7月25日因一項“纏訪者進入縣志留‘惡名’”舉措備受關注。旬陽縣委宣傳部一名負責人稱:讓一些典型“記錄在案”、以“道理讓后人評說”的方式,引導公眾對這些人進行道德譴責,“不是針對所有信訪的人,而是那些惡意操縱上訪的滋事者,讓百姓評判”,“通過啟動這樣一個機制,樹立政府的公信力。”(7月26日《南方都市報》) 把纏訪者寫入縣志,或許是旬陽縣當局的一個無奈之舉。因為“道理讓后人評說”,顯然難以擺脫眼前的工作困境。對于纏訪者而言,不管是有理的還是無理的,其在權衡眼前的現(xiàn)實利益和遙遠的未來利益之后,無疑會以眼前的現(xiàn)實利益為重。身前利和身后名,若不可兼得,當然身前利更加實惠。顯然,“將纏訪者寫入縣志”解決不了纏訪者難題,因此也樹不了“政府公信力”。再說,縣志是記載一個縣的歷史、地理、風俗、人物、文教、物產等內容的專書,把纏訪者寫入縣志,也會讓縣志變味掉色、變形掉價,成為方志編撰領域的笑話。 纏訪者可能是有理的,可能是無理的。對于前者,該縣建立“有理越級上訪”責任倒查機制,這倒是樹立“政府公信力”的有效舉措。由于政府責任人員處理問題不公平不公正不公道,導致纏訪者越級上訪并且“有理”。通過責任倒查,追究政府責任人責任,糾正工作中的錯誤,從而贏得百姓信任。這樣,政府公信力不讓上漲也難的。問題焦點在于,誰來最終確定纏訪者是有理還是無理?若由政府單方面確定,由權力來裁決,由領導來說了算,難免當事人或公眾不服,政府公信力還是上不去。若由纏訪者自行確定,當然認為自己是有理的。 所以,確定纏訪者有理還是無理,不能是政府一方,也不能是纏訪者一方,而是需要獨立第三方來裁決。在推進依法治國、政治文明的今天,對于纏訪者,樹立“政府公信力”的首選,政府不妨訴諸法庭,邀約纏訪者對簿公堂。民告官,官告民,在法治社會,都該成為平常事。法庭庭審應當對大眾開放,并提前公告開庭日期,讓關心纏訪者訴求的社會公眾,有機會到庭聽取控辯雙方意見,了解事實真相。司法獨立,不妨礙大眾對案件及其判決街談巷議。對于法庭的最終判決,纏訪者和政府都得服從。作為遵法守法者的政府,公信力必上升。 退而求其次,政府還可以利用輿論平臺,如網絡論壇、電視臺,與纏訪者公開對決,讓社會大眾來評議誰是誰非。據說旬陽縣電視臺已開播法制欄目《講理說法》,計劃每月一期,“按照縣委主要領導‘凡鬧必曝光,曝光必點評,點評必有力,震懾效果強’等政法宣傳工作要求”,“將通過鮮活的案例剖析,讓群眾在具體的案例中受到法制教育”。其實真的要想樹立政府公信力,政府方應當公開邀約纏訪者,按照一定規(guī)則在《講理說法》欄目直接對話,讓纏訪者陳述訴求,政府方給出表態(tài)說明理由,讓社會大眾來依法說法,形成社會輿論。 如果纏訪者不應訴到法庭說法,或者不服從法庭的最終判決,也不應約到電視臺《講理說法》,或者不按規(guī)則擺事實講道理,那時在定義其為惡意纏訪者也不遲,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進行治安處罰也不遲??傊帕Σ皇且揽抗珯嗔淞⑵饋淼?,而是在依法治國、以理服人、公開透明的博弈程序中自然樹立起來的。用“將纏訪者寫入縣志”的方法,試圖讓纏訪者留下“惡名”、把纏訪者及其家族永遠地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只是一廂情愿的想當然而已。另外,對于纏訪者的無理要求若無原則滿足以期息事寧人,同樣樹不了政府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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