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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家長誤解的短信
近日,中學新生陸續(xù)報到、參加軍訓,有多位惠安的學生家長致電媒體反映,惠安廣海中學在發(fā)給新生家長的短信上,強制要求新生交490元辦理“翼校通”手表手機業(yè)務。校方隨后回應,這是個別新生班主任在發(fā)送短信時用詞不當,讓家長產生誤會;目前學校已重發(fā)短信,明確告知此業(yè)務是自愿辦理,不存在強制性。(8月26日《泉州晚報》)
“入學需買手機”更該質疑“用價不明”
黑白
對于眾多學生家長而言,490元不能算是一筆小費用了。所以,站在“將心比心”的角度,中學班主任居然會把“自愿購買”誤寫成“需要購買”,這樣的“用詞不當”,確也有些“讓人醉了”。然事已至此,且校方也迅速“聞過則改”,說“不當”便姑且信之了;而我卻還有一疑,那490元的手機價格,是否做到了透明公開呢?
“用詞不當”或可信,“用價不當”別成疑。據校長介紹,該校有近2000名寄宿生,為解決學生與家長間的溝通需求,同時防止學生因攜帶手機影響學習,學校從去年開始允許通信運營商進入校園,為學生辦理腕表式手機業(yè)務。這種手機不能上網,只能撥打指定電話號碼。聽起來,這種舉措倒也可行。但由于今年對入學新生的“強賣嫌疑”,人們自然要問:去年群發(fā)短信提示時,學校查過班主任寫的是“自愿購買”還是“需要購買”呢?
筆者之所以不依不饒地要翻“舊賬”,無非也是猜測在“用詞不當”之下,有些家長會把購買這種腕表式手機,當作了孩子入學的“必配裝備”。那么,問題也就來了,當初的購機價格,是否也是490元?另外,在學生家長出錢購買時,校方或運營商有沒有詳細公開了這一價格是怎樣定出來的呢?以上問題當然疑出有因,筆者網上檢索看到,一些低檔的腕表式手機,價格不過在200元上下;那么,找來了一家運營商,近500元的出價,“油水”會不會太過豐厚了些?
老師“用詞不當”,手機“用價可明”?學生家長未必不存這樣的疑慮,但礙于不想當“出頭大哥”得罪學校,則就可能心有不甘,卻也只好照價付錢。所以,雖然現在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已責成校方迅速進行整改,消除家長誤會,可對那些已經購買了學生專用手機者而言,似乎也應允許退機退款。畢竟,腕表式手機網上隨便可買,且種類繁多,真要從公平競爭的角度來操作,又豈能在手機用戶“花落誰家”的問題上,只聽學校給出的“一家之言”?
“入學需買手機”不應只聽“用詞不當”,更該質疑“用價不明”。唯有如此,也才能真正打消某些學校動輒濫用“學生資源”,有意無意地熱衷為學生拿主意、選商家,且留下種種“暗箱操作”的自肥之嫌。由此及彼地聯想開來,諸如此類“樂為”學生代選手機運營商、代辦銀行信用卡的事情,時下可謂層出不窮、俯拾皆是;那么,有關部門難道沒有必要好好過問和細查一下,這當中真的只有“服務之心”而不存“得利之念”么?!
短評:蠅頭小利面前學校要多一份清醒和自律
眼下全國各地中小學開學在即。對于可能涉及的教育收費,我們希望教育主管部門能多多下基層走走,嚴格審核把關;百姓能睜大眼睛,在監(jiān)督上多多給力。而學校在蠅頭小利和良知面前,也要多一份清醒和自律,多為學生的具體需要和切身利益考慮,多掌握一些處理問題的技巧和智慧。譬如“入學需買手機”這件事本身,如果當初不是越俎代庖,而只是對品牌提出建議,讓家長自行購買,還會有置自己于瓜田李下的被動和尷尬嗎?(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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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齊超
惠安廣海中學的“翼校通”手表手機業(yè)務是“強制性行為”還是自愿辦理?我們沒必要深究,恐怕也很難把真相弄個水落石出。不過,班主任發(fā)短信要求新生辦理“翼校通”手表手機業(yè)務,哪怕真的是初衷良善的建議,也難逃公眾質疑——學校是一片凈土,但凡沾染商業(yè)的行為,都會惹瓜田李下之嫌。
校方倡導下的“自愿”,很難呈現學生及家長的本意,多半淪為校方意愿的犧牲品。比如教輔材料的購置,老師說是自愿,但他們拿固定的教輔延伸教學,學生能“自愿”購買其他品牌的教輔書嗎?所以,關于教輔材料,有一種自愿叫“定點購買”;再比如自愿購買校服,但若學生自愿不購買,那么,他不僅收獲鄙夷的眼光,還將失去諸多集體活動展示自己的機會,所以,有一種自愿購買校服叫“非穿者不參與集體活動”。諸此種種,學生焉有自愿的底氣?學校教師倡導的商業(yè)行為,不要再用“自愿”遮羞了。
手表手機的確方便家校聯系,也能為孩子備一份安全,但縱然學生購買使用手機手表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不該成為學校的商業(yè)行為,更不能借“自愿”知名強制購買。
商家不可能讓班主任教師為自己商品推銷白勞動,因此,學校商業(yè)行為的背后是斬不斷的利益糾葛。但羊毛終究要出在羊身上,商家必然會把消損的利潤轉移給學生。再者,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場所,不該有濃重的商業(yè)氣息。純潔的校園充斥濃重的銅臭,不利于教育教學,也不利于學生正確三觀的培養(yǎng)。教育本凈土,何必惹塵埃?!
基于以上考慮,教育部門必須鏟除所有的商業(yè)雜草,對校園所有的商業(yè)行為喊停,所有面向學生的產品都不能經過學校的途徑。商家要想推銷、推廣自己的產品,必須自己去游說學生家長,用產品的實用性征服學校家長委員會,讓家長們達成購買的共識。若確實是教學必不可少但又容易引發(fā)爭議的商品,學校才能站在說服的立場上,與家長展開對話,說服家長,并陽光操作。(今日福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