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9月28日發(fā)布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工作的意見,就如何構建科學的美育課程體系,如何大力改進美育教育教學,如何統(tǒng)籌整合學校與社會美育資源,如何保障學校美育健康發(fā)展四方面做出了全面部署。 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是我國早就確立了的教育方針,但在具體實施中,卻成了應試教育一枝獨大,一統(tǒng)江湖,其他幾方面教育差不多成了附庸和點綴。尤其是美育,更是成了雞肋,嚼之無味棄之可惜,幾成擺設。美育的缺位非常嚴重,其造成的后果顯而易見。 就絕大部分學生而言,由于從小沒經(jīng)過藝術教育的訓練,普遍不具備藝術鑒賞能力,更談不上藉由藝術訓練接受情感熏陶;即使那些從小被父母親逼著參加各種各樣書畫、音樂、舞蹈培訓班的城市學生,雖然掌握了一定的藝術才能,吹拉彈唱頗有一手,但由于出發(fā)點偏誤,即建立在考試加分或者報考藝術類的專門學校等的功利主義之上,他們并沒有收獲多少藝術帶給他們的歡樂和享受,也難以通過藝術作品洞察到社會現(xiàn)實和世道人心,故仍然不能說真正達到了美育的目的。 在開展美育當中,我們必須回答一個問題:是否為了藝術而藝術,僅僅滿足于“藝術訓練”?凡是借助美育這一載體對學生進行審美能力的培養(yǎng)、情感的熏陶,豐富學生的感情,培養(yǎng)他們的同情心和善心,形成健康的生活情趣,即重在對他們進行“藝術教育”?答案不言而喻。 無論是學校開辦的美術興趣班還是社會開設的諸多藝術類培訓班,目的都只有一個:配合應試教育,在今后的升學考試中占得先機或者直接為了報考藝術類院校。一切從功利考慮,當下的美育已經(jīng)誤入歧途。所以,我認為《意見》提出的課程要求,普通高中要開設舞蹈戲劇等課程,目的不是為了培養(yǎng)學生的唱戲和跳舞技能,而是要讓學生學會欣賞高雅藝術,從而培養(yǎng)自己的藝術情趣,豐富精神生活。 通過普及美育,引領學生樹立正確的審美觀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激發(fā)想象力和創(chuàng)新意識、擁有開闊的眼光和寬廣的胸懷,這就要求我們一開始就要糾正當下美育的功利傾向,將“技藝訓練”上升為“藝術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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