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詩勸小偷”或許也是一種無奈
2015-12-14 15:46:16? ?來源:東南網(wǎng)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12月10日,在畢節(jié)納雍縣化作鄉(xiāng)開鞋店的熊女士發(fā)現(xiàn),店中少了20余雙皮鞋,但多了三雙破鞋,其中兩雙是拖鞋。熊女士認為,“這么冷的天還穿拖鞋的人,也是蠻可憐的”,最終她因為“不忍心報案”而沒有報警。重新整理店面后,熊女士將此遭遇寫成一首小詩發(fā)到“朋友圈”,提醒眾人關好門窗,同時也希望小偷看到后可以改邪歸正。(12月13日《貴陽晚報》) 為了勸說小偷改邪歸正,這位女士寫了這樣一首詩歌:又是一年冬來臨,有人暖和有人冷。一個月黑風高夜,小偷光顧我店門。偷盜新鞋二十幾,留下破鞋倍傷神。本來想把案來報,看著拖鞋心不忍。十冬臘月穿拖鞋,想必也是可憐人??蓱z必有可恨處,悔過自新重做人。 這首并不專業(yè)的詩歌寫,卻引起了極大關注。被關注不在詩歌本身,而在這起事件。對于“寫詩勸小偷”,這位女士的說法是“不忍心報案”。當看到冬季還有人“穿著拖鞋”,還有人“穿著爛鞋”的時候,我們總是會有所同情。假如說,這位女士的“不忍心報案”真的真情實感,我想說的是,雖然善良的隱惻值得感動,卻也是在演繹一曲“糊涂的愛”。這是愛,也是縱容。 每一個江洋大盜的孕育,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他們都是從小偷小摸開始的。這些盜竊皮鞋的小偷,或許是因為生活所迫,或許是因為沒有溫暖的鞋子。但是,這都不是盜竊的理由,作為一個人就要有做人的底線。這次他們偷竊的是鞋子,值不了幾個錢。可是,如果這次能夠落網(wǎng),就能阻止他們犯罪的步伐。假如,這次成功了,或許今后這些偷鞋子的小偷就不會滿足于偷鞋子,而是去偷更值錢的東西。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泛濫的愛心,終究會害了他們。 這種“不忍心報案”也未必就是真實感受。試想,假如這位女士真的因為幾雙皮鞋去報案了,結果會是什么?前不久,銀川一個小區(qū)失竊了,有10多戶報案。但是,警方只是訊問并未立案。當居民質疑的時候,警方的回應是這樣的:達不到立案標準。還有一則新聞,徐州的一位職工在宿舍丟失了700元,他報警說丟失了6000元。警方在找到小偷之后,教育了報案的職工:你這是報假案,是可以追究法律責任的。而這位職工也很委屈:700元達不到立案標準,不多說警方就會不破案。可是700元對我來說確實不少了。在“小案不破”的現(xiàn)實面前,這位女士丟失的幾雙皮鞋,警方真的會不遺余力的去破案嗎? “寫詩勸小偷”、“告示勸小偷”、“留錢勸小偷”的類似新聞不斷出現(xiàn),這里面固然有“不忍心報案”的善意,但是,是不是也有“小案多會不了了之”的尷尬? “不忍心報案”背后隱藏的或是現(xiàn)實無奈,“寫詩勸小偷”換不來天下無賊。當然,也需要關注城市臨時救助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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