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欠薪案件不如平時嚴厲懲處
2015-12-31 08:09:52? ?來源:東南網(wǎng)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臨近春節(jié),勞動保障監(jiān)察機構(gòu)與司法機關(guān)聯(lián)動,嚴厲懲處欠薪違法犯罪的責任人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2月29日公布了10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例。(12月30日《人民日報》) 春節(jié)的腳步越來越近,誰不想領(lǐng)到工資回家過年?人社部此時曝光欠薪案件,無疑具有啟示和警示意義。然而,曝光欠薪案到底能有多大對震懾力呢?筆者認為,曝光欠薪案件不如平時嚴厲懲處。 用人單位聘請工人做工,按時足額支付工人工資,工人做工按勞所得拿到工資,這是天經(jīng)地義的事情。然而,總有那么一些用人單位,故意拖欠工人工資,甚至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不但遭人口水,而且觸犯法律,到頭來“陪了夫人又折兵”,完全是咎由自取。 一邊是用人單位故意拖欠工資,一邊是相關(guān)單位一到年底就年年清欠。很多地方年年清欠年年欠,每到春節(jié)前集中清欠,盡管確實為被拖欠工資的工人做了好事,其實讓人心里很不是滋味。無論《勞動法》還是《勞動合同法》都有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不得無故拖欠員工工資。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已經(jīng)實行幾年了,惡意欠薪依然頻頻發(fā)生,到底是用人單位故意無故拖欠工資,還是相關(guān)部門監(jiān)督管理不嚴,抑或二者兼而有之,值得深思和反思。 年終集中清欠,至少存在兩大弊端:第一,用人單位可能一下子拿不出這么多錢發(fā)放工人工資,而且欠薪太多,也不太好想辦法解決。如果平時的清欠工作抓得緊些,用人單位到年終的壓力無疑小得多。第二,容易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同時造成錯覺——用人單位認為工資拖到年底支付也可以,平時能拖則拖;勞動者平時遇到工資問題不太在意,認為年底時有部門會為他們撐腰。 再說,即使平時有工人反映工資拖欠問題,相關(guān)部門也不是很上心,使得很多問題都拖到了年底。如果平時相關(guān)部門就對拖欠工資零容忍,或許拖欠工資的行為就不會如此猖獗。 曝光欠薪案件與年終集中清欠如出一轍。嚴厲懲處欠薪行為,與其春節(jié)前曝光欠薪案件,不如把功夫花在平時。對于惡意欠薪行為,必須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有人舉報一起,堅決馬上查處。只要營造并形成“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良好社會環(huán)境,勞動者的血汗錢才能按時足額拿到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才能銷聲匿跡、壽終正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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