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地域歧視”的無底線炒作倒逼立法!
2016-01-11 16:26:51? ?來源:人民網(wǎng)-觀點頻道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1月9日,多家媒體轉發(fā)了一段標題為“北京男子地鐵與人互罵:是不是賣早點的?別來北京!”的視頻,在最初被不少網(wǎng)友指責存在“地域歧視”。視頻流布甚廣。10日,一位認識對罵視頻中的“北京人”的知情者稱,“站著的那個人是一名群眾演員,是我的初中同學?!?/p> 挺和諧的車廂,因為丑劇上演,令不明真相的乘客,徒生齟齬與嫌隙感。如此“表演地域歧視”,以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姿勢,傳遞了三種負能量:一則,它撕裂了城市的包容與多元,放大了地域歧視的鋒芒。把一個開放的城市,拖進身份標簽的泥沼。二則,它催生了“審丑為樂”的價值觀,對抗真善美,販售假惡丑,一旦“表演者”盆滿缽滿,很容易形成破窗效應,是不折不扣的惡示范。此外,它惡意誤導社會輿論,靡費公共資源,挑撥地域矛盾,在轉型期加深著階層之間的斷裂與隔膜。 數(shù)年前,我們信奉“有圖有真相”,數(shù)年后,我們發(fā)現(xiàn)“有視頻都未必有真相”。碎片化傳播的快意,等不及真相質樸的腳步。新媒體病毒式傳播速度,很容易讓各自炒作趁勢攪起漫天渾水。此事對媒介傳播的警醒,是顯而易見的。 一個法治社會,靠道德詰責,叫不停無底線、無下限的網(wǎng)絡炒作。比如“鳳爪女”,有拒不道歉的自由,但沒有在媒體公器上砌詞狡辯的權利;至于“越叫囂越高價”的市場行為,也許真值得制度設計醍醐灌頂。既然網(wǎng)絡不是法外之地,那么,對于類似“表演地域歧視”的炒作病,該不該祭出法律的罰單呢?如果不能從源頭上厘清權責關系,僅僅要求網(wǎng)友不傳謠、不信謠,似有本末倒置之虞。 “表演地域歧視”是病,是病就得治。諸如此類日益創(chuàng)新的無底線、無下限的網(wǎng)絡炒作行為,泛泛而談的譴責與反思,并不是根治的良藥。時與事,都在倒逼我們的立法跟進,只有用法的嚴懲才能杜絕“地域歧視”類無底線的網(wǎng)絡炒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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