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光燈令人生厭的爭議還沒停歇,為應付遠光燈的恐怖車貼又強勢來襲,據(jù)稱還“賣得很火”,引起新一波爭論。如此以惡治惡,能換來汽車時代的文明嗎? 自2009年我國國產(chǎn)汽車首次超過美國成為全球產(chǎn)銷量第一的國家,我們的社會也標志性地進入了汽車時代。然而與此不相匹配的是,我們的車禍致死率(車禍致人死亡與車輛總量)也居高不下。更有人統(tǒng)計,我國汽車保有量占全世界不到2%,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數(shù)竟占全球比例的20%左右。而其他與汽車相關的不文明行為,諸如隨意變道、胡亂加塞、亂用遠光燈、路怒斗氣等,更成為破壞交通秩序甚至引發(fā)交通事故的重要誘因。 使用遠光燈等不文明行為,將造成巨大安全隱患,需要治理是毋庸置疑的。殊不知,以恐怖車貼來恐嚇后方司機,容易讓后者受到驚嚇而引發(fā)事故,這與使用遠光燈同樣危險。不能把別人不文明當成自己可以不文明的理由。以惡治惡,惡惡相隨,只會開出更多的“惡之花”。 當然,以恐怖車貼來恐嚇后者,一定程度上與后者違規(guī)使用遠光燈未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懲治有關,進而催生了前者的惡意報復。從這種視角來看,要避免惡惡相隨,就需要對包括違規(guī)使用遠光燈、以恐怖車貼恐嚇后者等各種不文明行為加強治理。這些不文明行為,其實要比違規(guī)停車等行為的危險程度更高、后果更嚴重。以問題為導向,對重點違規(guī)行為開展專項以及長期性治理,是遏制以惡治惡風氣蔓延的當務之急。一些地方的警方及時出面,聲稱“恐怖車貼或涉違法,引發(fā)事故要負責”,這些提醒和警示是必要的,但僅有警示也是遠遠不夠的,比語言更有力的是行動。 對廣大司機來說,以身作則很重要。時時處處想一想,如何做到規(guī)范駕駛,改正自己的不文明行為,努力做文明的駕駛人,才能共同推動形成良好的路風,建設人人受惠的汽車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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