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規(guī)制度為紅色文化遺址提供保護
2017-02-07 16:57:08? ?來源:東南網(wǎng)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福建省首部保護紅色遺址的政府規(guī)章——《三明市紅色文化遺址保護管理辦法》近日出臺,3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標志著三明紅色文化遺址保護利用工作走上法制化管理軌道。(2月7日《福建日報》) 三明是著名的革命老區(qū),全域屬原中央蘇區(qū)范圍。中央紅軍自1929年入三明駐扎時間長達5年,留下紅色文化遺址遺跡353處。這些紅色遺址蘊藏著豐富的歷史信息,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社會價值、經(jīng)濟價值和教育價值。 從全國各地紅色文化遺址保護現(xiàn)狀可以看出,紅色遺址管理的權屬不明是造成當前遺址保護不力的重要原因,在革命遺址保護方上,因為權屬和管理機構的不明晰,使得大量革命遺址始終處于一種“該歸誰管,該誰管我”的混沌狀態(tài)。對于紅色文化遺址保護不力,革命先烈曾經(jīng)戰(zhàn)斗過、生活過、工作過的地方將不復存在。 海南省黨史辦就曾經(jīng)在長達1年時間里,對全省革命遺址進行了深度調查,所采集到的全省501處革命遺址和97處其他遺址中,保存狀況較差和損毀無跡的多達373處,比例高達6成以上。這個調查結果是驚人的,我們都知道紅色文化遺址的重要性,但為何就無法真正將這些遺址保護起來呢? 因此,要想破解紅色文化遺址保護的尷尬處境,就必須要有政府層面的科學規(guī)劃,還要有社會力量的介入,既要有保護措施,也要有保護性開發(fā),讓紅色文化遺址的潛在價值得到進一步挖掘和發(fā)揚光大。 毫無疑問,此次福建省首部保護紅色遺址的政府規(guī)章出臺,就是用法規(guī)制度為紅色文化遺址提供保護,有效規(guī)避了紅色遺址多頭管理的大忌,明責亮權,對當?shù)丶t色遺址保護的地位作用、管理權屬、組織領導、工作機制、保護標準等作出明確規(guī)定,把紅色文化遺址的保護利用進一步納入到法制和科學化的管理軌道,對于其他紅色文化遺址的保護工作將會起到一個標榜性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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