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某高校一名在校大學生,用自己身份及冒用同學身份,從不同校園金融平臺獲得無抵押信用貸款達50多萬元,終無力償還,跳樓自殺。無獨有偶,廈門大二一女生因陷校園貸,不堪負債壓力,終而自殺……校園貸進校園已有3年之久,但時至今日,仍陋聞百出,債務悲劇不時見諸媒體。校園貸是福是禍?是否有必要一棒打死? 校園貸并非是禍,相反有其積極意義。當今大學生創(chuàng)業(yè)熱情高漲,對很多并無資金卻一心想創(chuàng)業(yè)的大學生來說,用借貸搭起創(chuàng)業(yè)的梯子,不失為一種良策。再者,貸款助學也對想上學卻望塵莫及的學生來說,無疑打開了一扇“光明之窗”。 2009年銀監(jiān)會叫停大學生信用卡,校園貸乘勢而上補充這一空缺。這本無壞意,但由于各個方面處理不善、監(jiān)管不嚴,以致于校園貸一味打著法律的“擦邊球”,鉆銀監(jiān)制度的“漏空子”,把自己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 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校園貸作為本身的傳播者來說,主辦平臺應行改良之道,加強自身修養(yǎng),提高社會責任意識,真心樹立誠信品質。在思想道德、社會公德上做好“加法”,在虛假消費、擾亂市場上做好“減法”,真正做到為平臺“松了綁”,為學生“解了絆”,為誠信“強了身”。 國家則應該更加具化法律制度,完善金融服務體系,引導平臺正確搭建,建立用戶供需匹配機制。堅決打擊違法消費、虛假消費、釣魚消費等行為。入之愈深,其進愈難,正視難題,分析難題,攻克難題,才能進一步凈化市場,保證學生利益。 于學生,則應該更多地接受安全教育,強化理財教育,培養(yǎng)“財商”,提高風險意識,樹立正確消費觀,掌握基本金融知識,消除懵懂借貸心理,才能做到理性借貸,安全借貸。此外,在此基礎上,應該還加入家長和學校這雙重“把關人”的角色,在學生借貸的同時,必須加入家長和學校的意見。用好“看得見的手”和“看不見的手”來把握學生消費的方向盤,系好學生風險安全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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