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不能讓制售“牙簽弩”者悠哉游哉
2017-06-20 16:42:08? ?來源:東南網(wǎng) 責任編輯:林瑤 我來說兩句 |
【治國者需文武兼修。同樣,對于社會不良現(xiàn)象或公然打著“兒童玩具”幌子制售帶有攻擊、傷害性物品者,既要宣之以法,也應(yīng)依法依規(guī)予以嚴查,按懲治上限予以懲處,絕不姑息。】 最近,一款名為“牙簽弩”的危險玩具,在昆明、南寧等地中小學生中流行。該微型弓弩以牙簽為箭,雖只有成人手掌大小,但威力大,能將牙簽射入石膏板。“牙簽弩”被媒體曝光后,很多福州市民在朋友圈轉(zhuǎn)發(fā)了該消息,呼吁禁售。 家長的呼吁并非不良商家所謂的“小題大做”,事實上,孩子對于玩具天生就有親近感,每個孩子心中都有一個“英雄夢”,制作精良的“武器”自然會受到孩子們熱捧。 而這類打著“模型”“兒童玩具”“男孩最愛”等幌子的“牙簽弩”,在“好玩”之中,潛藏著“好怕”的傷人隱憂。該微型弓弩以牙簽為箭,雖只有成人手掌大小,但威力巨大,能將牙簽射入石膏板。 針對“牙簽弩”相關(guān)部門應(yīng)該給個說法,一則回應(yīng)眾家長之憂,二則以法律之名義震懾不良商家的狡辯。 畢竟,根據(jù)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guī)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這些制售“牙簽弩”的人,之所以敢將明顯具有攻擊性的物品喬裝成玩具,背后仍然離不開那個利字。無利不起早、無利不成商。筆者想問這些昧著良心賺錢者:“你家沒孩子么?你就沒想過,孩子們拿著這樣的危險物品互相射著玩,稍有不慎,將造成一生之殤!” 因此,監(jiān)管部門不能坐等舉報上門,更不能面對家長的擔心和呼吁無動于衷,而應(yīng)該主動作為,加強對校園周邊商家的巡查力度,依法查處銷售危險、假冒偽劣兒童玩具、文具等行為。同時,從網(wǎng)售平臺、快遞行業(yè)著手,查頭溯源,加大對制售、遞送“牙簽弩”一類具有傷害性三無產(chǎn)品的監(jiān)管,絕不讓它們悠哉游哉地繼續(xù)“逍遙法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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