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靜期”讓購買保健品更冷靜
2017-07-11 15:54:34? ?來源:東南網(wǎng)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近年來,“會銷”成為保健品亂象新花樣:不法經(jīng)營者利用會議推銷形式,以“專家”講座、“名醫(yī)”義診、免費贈送、低價旅游等隱秘方式賣保健品。在保健品推銷員的溫情營銷下,不少老年人往往會沖動性消費,購買大量價格高昂的保健品。江蘇省日前出臺的消費者保護條例,率先將“冷靜期”制度引入“會銷”保健品領域,讓消費者享有“7日后悔權(quán)”。(7月10 日經(jīng)濟參考報) 近年,隨著百姓生活條件的提高,中老年人越來越注重養(yǎng)生保健。然而,一些不法經(jīng)營者通過租用臨時場地或利用會議推銷形式,或通過媒體以“專家”講座、“名醫(yī)”坐堂、免費贈送、低價旅游等方式銷售保健品。通過虛假宣傳、夸大功效、非法添加等哄騙老年人。有的通過給老年人發(fā)雞蛋施以小恩小惠,或者通過組織老年人免費住星級酒店、泡溫泉,結(jié)束時再拿出保健品推銷。從而使老年人上當受騙,購買大量天價保健品,甚至有的把所有積蓄都花在了購買保健品上。這些不法經(jīng)銷者的行為表面上看不是“強買強賣式”的欺詐,而是“你情我愿式”的消費。但因為有虛假宣傳的成分,實際上就是欺詐。而且一旦購買了,不好退賠,實質(zhì)就是變相“強買強賣”。 2014年修訂的新版《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法》引入了“冷靜期”制度,支持網(wǎng)購7日無理由退貨,但并未將“會銷”保健品納入其中。很多老人購買了這些“保健品”后,被子女等看了之后就知道上當了。但此時想退貨已經(jīng)晚了,這些不法經(jīng)銷商已是不可能讓其退貨了。 新施行的《江蘇省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條例》,在全國率先將“冷靜期”制度引入會銷保健品,讓買家享受“7日后悔權(quán)”。消費者可以在7日內(nèi)無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而且可以要求經(jīng)營者履行真實信息告知、7日無理由退貨的義務。對不宜退貨的商品,進行“一對一”的提示與確認。也就是說,如果有人購買了保健品后,覺得不適合自己使用,或者覺得這個產(chǎn)品有問題,如果經(jīng)銷者不說出真實信息,購買者都可以退貨。這7天時間,消費者可以冷靜下來,很好地鑒別一下,作出認真的分析判斷后購買。 把“冷靜期”制度推廣到“會銷”保健品領域,這不僅是對消費者負責,更是對經(jīng)銷者負責。保健品“七天無理由退貨”不僅保障了消費者和合理選擇權(quán),也可以讓銷售者對保健品質(zhì)量不再夸大宣傳。試想,如果產(chǎn)品不行,有虛假的成分,一旦銷費者購買了之后拿去給一些專家或者拿到權(quán)威部門鑒定,那肯定會被識破手腳。不但貨被退回,還在在相互傳播后,讓更多的人不再相信這些保健品。 保健品亂象已造成很多家庭關(guān)系緊張,很多老人把一生的辛苦錢、養(yǎng)老錢都送給了保健品公司。購買保健品7天無理由退貨,可以使中老年人購買保健品更加冷靜,更加理性,但不是能解決所有問題。雖然有了“7天無理由退貨”,但不法經(jīng)銷商肯定還會搞出其他什么幺蛾子來。因此,光有“7天無理由退貨”還不夠,還應該對那些搞虛假宣傳,坑騙消費者的行為進行堅決打擊,同時也要對給這些不法分子提供宣傳平臺、提供場地的媒體、會所等都要進行處罰。另外,對于“7天無理由退貨”應該與公益訴訟結(jié)合,若是超過7天未行使后悔權(quán),可考慮訴諸公益訴訟的方式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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