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紓解“租房年齡歧視”
2024-11-05 09:52:28? ?來源:貴州日報 責任編輯:蔡秀明 我來說兩句 |
在北京進行調查采訪時,一位租房中介告訴記者:“為了避免潛在的風險,我們一般不愿意接待老年租客?!庇卸辔环繓|表示,擔心老年人在出租房內出現(xiàn)意外,由此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有中介公司明確表示不為60歲以上老年租客提供拼租服務,也有中介公司表示65歲以上租客不得作為獨立承租人。(10月31日《工人日報》) 在利益主體多元化、價值觀念多樣化的當下,不同的人們難免會產生利益沖突和價值分歧。房東擔心老年租客發(fā)生意外,害怕惹麻煩;老年人不僅承受“租不到房”的無奈與艱辛,還遭遇被歧視、被嫌棄、被社會排斥,這無疑是一種“二次傷害”。 站在房東的立場,出租房屋是為了求財,一旦老年租客在房屋內“出事”,自己脫不了干系。此外,老年人的收入渠道較為單一、經(jīng)濟來源具有不穩(wěn)定性,可能影響房東利益變現(xiàn)甚至可能承受利益損失,導致老年租客不受房東和中介公司待見。 為了防范風險,房東采取“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保守策略,造成了事實上的“租房年齡歧視”:老年人在租房過程中遭遇“年齡門檻”,四處碰壁。雖然房東的做法不契合大眾的道德觀念,但他們的痛與怕也需要制度化渠道來紓解。 每個人都終將老去,老年租客也不應該成為某些人眼中“不速之客”。保障老年群體租房權益,真正讓老年租客得到“溫柔相待”,需要多管齊下、協(xié)同發(fā)力、形成合力。比如建構不得以年齡作為租房衡量標準的租房規(guī)則;參考老年人的信用記錄、職業(yè)穩(wěn)定性以及提供相應的經(jīng)濟擔保來打消房東的疑竇與顧慮;給予出租房屋給老年人的房東以稅收優(yōu)惠、支持性政策;建立專門服務老年人的房屋租賃平臺,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向老年人、困難群體適度傾斜……只有政府、市場和社會三方力量在良性互動中分擔責任、精準施策,“租房年齡歧視”才會逐漸消減。 建設老年友好型社會,老年人的租房境遇和體驗也是重要內容。面對滾滾而來的“銀發(fā)浪潮”,需要為老年人提供更多可以租賃的房屋并配套相應的起居看護、醫(yī)療保健等設施設備及人員,這樣才能讓更多老年人居住和生活得更有品質、更有尊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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